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房拆迁补偿政策:承租人资格如何确认?

房拆迁补偿政策:承租人资格如何确认?
  
  公房拆迁承租人资格怎么确定?
  
  公房拆迁涉及到多方利益的分配,首先面临的是公房承租人资格认定问题,依照不同情况,需要进行公房承租人资格确定的有这样一些情况:
  
  1.原承租人仍然健在的一般不发生承租人变更,补偿对象当然还是原承租人;
  
  2.承租人依法变更,变更后的承租人为新的公房承租人,在拆迁中取得补偿获益权;但这种情况下会发生不符合规定的变更而侵害成员利益的情况,被侵权的其他家庭成员可以请求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撤销原变更,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拒绝变更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依法予以撤销;
  
  3.原承租人去世后公房由其共同生活的部分家庭成员继续居住,因为没有拆迁补偿的问题一直没有办理变更。由于拆迁补偿涉及较大的利益分割,家庭成员之间在变更承租人的问题上出现不同的意见。
  
  一要根据承租公房的实际居住情况和缴纳房租的状况来决定;
  
  二是原承租人死亡或者外迁后与其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继续居住该房屋并向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缴纳房租的,是与政府公房管理部门之间形成了事实上的公房租赁关系,实际居住的家庭成员成为事实上的公房承租人。由于没有变更公房租赁登记,其公房承租人身份不明确,容易受到其他当事人的质疑,在这种情况下实际承租人应当向政府公房管理部门申请确认或变更。
  
  根据规定,申请变更公房承租人的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原承租人死亡或外迁;
  
  2.与原承租人为同一户籍;
  
  3.是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
  
  4.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二年以上;
  
  5.没有其他住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当事人的自书遗嘱能涂改吗
      当事人的自书遗嘱能涂改吗般不允许有涂改,改后的遗嘱是否有效需要结合遗嘱内容来判断。自书遗嘱属于遗嘱中的特殊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7......


·现代社会相对于以前来说
      现代社会相对于以前来说,是非常开放的社会了。在没结婚之前就同居也是屡见不鲜了,那么法律怎么认定同居关系的呢?下面就和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民......


·土地使用权归开发商还是属于业主
      土地使用权归开发商还是属于业主房屋所有权为开发商原始取得,业主为继受取得。在业主取得产权之前,该房屋并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所有权。业主与开发商......


·一、作为政府雇员可随时辞职吗?
      一、作为政府雇员可随时辞职吗?不可以,劳动者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即使用人单位不同意,劳动者也可以在三十天后离......


·监视居住怎么折抵刑期?
      监视居住怎么折抵刑期?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


·公司法债权人的保护措施是什么
      一个公司如果发行债券的话,其他购买债券的人,就是公司的债权人,因为利益关系,公司股东与公司债权人之间有密切的联系。债权人购买债券相当于投资,......


·近年来,随着车辆的增加,交通事故不断发生,每天大大小小的事故
      近年来,随着车辆的增加,交通事故不断发生,每天大大小小的事故都有发生。儿童在交通事故中的伤亡数量也是不低的,超载就是其中的一个事故原因。儿童......


·指示交付后第三人行使留置权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指示交付后第三人行使留置权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指示交付后第三人行使留置权的法律依据是《民法典》,我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动产物权设立......


·一、财产分割协议公正方式是什么?
      一、财产分割协议公正方式是什么?财产分割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法证明当事人之间签订分割共有财产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1、当事人要准备好......


·犯罪未遂与犯罪的区别是什么?
      犯罪未遂与犯罪的区别是什么?一、犯罪未遂与犯罪的区别是什么?犯罪未遂和犯罪的主要区别就是一个还没做到犯罪的目标而在中途的时候就已经停止了......


·职务侵占辩护无罪辩护词需要包含什么?
      一、职务侵占辩护无罪辩护词需要包含什么?职务侵占辩护无罪辩护词需要包含:被告的证据不能作为本案的定罪依据是什么;证人的证词不能作为证据的依......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