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拒绝理赔算肇事逃逸吗?

拒绝理赔算肇事逃逸吗?拒绝理赔不算肇事逃逸,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对于肇事后未逃离(或未能逃离)事故现场,而是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时候逃跑的,也应视为“交通肇事后逃逸”。交通肇事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的,属于交通肇事罪的情节加重犯。构成该情节加重犯,首先要求行为人的肇事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否则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只能作为定罪情节在确定其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时加以考虑;2、要求行为人明知自己已经发生交通肇事行为,如果对肇事不具有明知的,自然也不可能产生逃避法律追究的动机,也就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行为。3、对于虽然履行了对被害人的抢救义务,但是逃避责任查清认定的行为,仍然构成交通肇事逃逸。4、所谓交通肇事逃逸主要是指自现场逃离,但也可以将被害人送往医院后逃离,甚至在现场躲藏的情形。二、哪些情况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除了哪些情况可以被认定为肇事逃逸外,交管部门还对哪些行为不构成肇事逃逸做出了规定:1、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解决,达成协议,并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后,一方反悔并报案的;2、交通事故当事人为及时抢救事故伤者,标明车辆和伤者位置后驾车驶离现场并及时报案的;3、交通事故当事人将伤者送医院后,确因筹措伤者医疗费用需暂时离开医院,经伤者或伤者家属同意,留下本人真实信息,并在商定时间内返回的;4、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受伤需到医院救治等原因离开现场,未能及时报案的;5、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驶离现场,有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或不能发现事故发生的。交通肇事之后一般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对于那些在交通安全事故发生之后,任何一方都没有离开现场,且在因事故受伤的受害者住院时也在场的,同时也没有其他为了规避处罚的行为,那么就不会构成逃逸。若此时双方就赔偿金的支付存在争议,此时可以起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独生子女不能继承父母的全部遗产吗?
      独生子女不能继承父母的全部遗产吗?是的。独生子女不能继承父母的全部遗产,主要是因为民法典的新法规有明确要求,法定继承是按照亲属关系,而实行的顺......


·对于男方出轨离婚怎么赔偿?
      对于男方出轨离婚怎么赔偿?一、对于男方出轨离婚怎么赔偿?离婚的赔偿都会结合实际的情况来处理,具体的数额要根据双方经济状况、当地生活水平等......


·许多消费者在购买自己的第一套住房的时候感到无从下手,许多相关
      许多消费者在购买自己的第一套住房的时候感到无从下手,许多相关专业知识都不甚了解。在购买住房时,有“五证二书”是消费者必须注意的重要证件。那此......


·放弃继承须在什么时间提出
      放弃继承须在什么时间提出继承法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如果法定继承人提出放弃继承,也可以在继......


·异地诉讼离婚要多少钱?
      如今很多夫妻感情破裂,无法继续维持婚姻生活的时候,都选择离婚。双方就财产分割及抚养权问题谈不拢的话,就得通过起诉离婚的方式解决。而如果是打官......


·楼上漏水一般赔偿多少民事赔偿
      楼上漏水一般赔偿多少民事赔偿,实际损失为限(包括物的实际损失,关联损失,重作,修复所产生的费用及人的误工费)。《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赠与合同一般发生在亲属之间
      赠与合同一般发生在亲属之间,通过签订赠与合同将名下的财产转给子女父母或者兄弟姐妹等。如果夫妻双方在决定离婚前,一方将自己名下的财产赠与给自己......


·安全监护人员的职责是什么?
      我们在生活中,经常听到的监护人是指未成年人的亲生父母,但其实在现实的生活中,不仅仅是未成年人,在工作中也存在监护人,安全监护人员的职责是什么......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回避的主体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回避的主体刑事诉讼中的回避。刑事诉讼中的回避,是指与案件本身或案件当事人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特殊关系的侦查、检察和审判人员,......


·如何书写房地产居间代理合同
      如何书写房地产居间代理合同房地产居间代理合同委托方: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居间方: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居间方受委托......


·监护人证明在什么部门开?
      监护人证明在什么部门开?证明是由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居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1、《民法通则》第十七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