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销售假药罪销售行为的认定从哪些方面入手?

销售假药罪销售行为的认定从哪些方面入手?销售假药罪销售行为的认定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1、《刑法》意义上的假药如何界定把握好假药认定标准是对制售假药犯罪准确定性的前提。目前,实践中所探讨的假药多数情况下是指对已经注册的药品进行造假的情况,对于未经注册批准的药品则鲜有关注。在《刑法》理论中,往往直接照搬药品管理法提及的假药标准作为认定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假药标准。2、行为人制售假药主观意图如何把握通常情况下,行为人主观意图见之于客观行为,判断行为人的主观故意也要借助于行为人客观方面来推理。生产、销售假药罪行为人主观上是故意,以主观明知为要件。实践中,对于行为人辩称不知道所销售的药品为假药的情形,司法人员如何认定其主观心理,将直接影响对行为的定性。3、制售假药犯罪的罪数如何认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第10条的规定,销售假药罪同时构成非法经营罪的,依照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对于行为人无证销售的药品既有真药又有假药的情形如何处理,司法机关也存有疑虑。二、销售假药罪刑事辩护律师从哪些方面入手?酌情不起诉主要是按照生产销售假定假药罪所造成的社会危害的大小、情节是否轻微、是否有认罪悔罪情节、是否有投案自首情节、是否属于从犯当事人的刑事责任能力、是否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并获得受害人的谅解等角度进行入手。酌情不起诉是公诉机关在决定是否起诉时,可以酌情予以考虑,但不是必须考虑的因素。包括:1、如果所生产销售假药的数量较少,也并没有给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造成很大的损害,比如因为假药本身虽然不足以治疗疾病,但是对人体也没有很大的危害性,或者假药尚未售出就被查获的、没有流入社会的,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认为危害不大或者情节显著轻微,酌情免予起诉。2、行为人如果有投案自首或者如实坦白自己的犯罪行为情节的,如果造成的社会危害不是很大,也可能酌情免予起诉。3、行为人有认罪悔罪的表现,同时对于自己生产犯销售假药这一犯罪行为的受害人积极进行赔偿受害人对其予以谅解,并出具谅解书的,可以酌情免予起诉。4、行为人如果因为智力或者精神状态存在残疾,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的,虽然不是不能承担刑事责任,但是鉴于其特殊情况,如果其犯罪行为危害后果不大,也可以酌情免予起诉。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可对其酌情免予起诉。5、行为人属于75周岁以上的老人,虽然仍然属于完全刑事行为责任能力人,但鉴于其年事已高,不对其追究刑事责任,对社会危害不大,也可以从人道主义的角度对其酌情免予起诉。销售假药是违法犯罪行为,但并不是所有的到公安机关报案销售假药行为存在的,都会被立案。首先相关司法职员需要对销售假药的行为进行认定。对于任何被立案侦查的假药销售案件,检察院会依法起诉,然后会根据案情进行宣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诉讼中止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情形有哪些?
      诉讼中止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情形有哪些?民事诉讼案件审理中止的情形,是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


·抢劫犯罪中止应该怎么判刑
      抢劫犯罪中止应该怎么判刑一、抢劫犯罪中止应该怎么判刑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第二百六十三条 ......


·交通事故未成年抚养费有什么规定
      交通事故出现是谁都不愿意看到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如果出现这样的状况,我们还是应该冷静的去面对,理性的去处理交通事故问题,如果出现逃逸或者牵扯......


·出轨女方住在男方家生子算重婚罪吗?
      出轨女方住在男方家生子算重婚罪吗婚外有孩子与重婚没有必然关系,一方在未离婚的情况下如果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构成重婚罪,无论是否有子女。重......


·企业破产清算所得时间是多久,其清算程序是怎样的?
      企业破产清算所得时间是多久,其清算程序是怎样的?一、企业破产清算所得时间是多久?按照我国目前《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企业因经营管理......


·交通肇事逃逸是犯罪吗?
      一、交通肇事逃逸是犯罪吗?交通肇事逃逸行为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律法规发生交通事故后,对于受害人或受损财物未做必要的抢救或处理或未按规定向......


·物业费民事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在生活当中经常能够见到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因为在物业费的收取上双方产生了相关的矛盾。业主如果对于物业公司的服务或者收取物业费的这种事情存在相......


·酒驾行政拘留影响孩子政审吗
      酒驾行政拘留影响孩子政审吗一、酒驾行政拘留影响孩子政审吗?不会,行政拘留只是违反行政法规定一般违法行为,与刑事拘留性质不同,不会留下案底。......


·一、工伤交通事故务农误工费标准是多少?
      一、工伤交通事故务农误工费标准是多少?“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


·职务侵占罪报案材料主要有哪些
      职务侵占罪报案材料主要有哪些?1、提供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和营业执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等能证明单位依法成立的材料。2、提供能证明涉嫌人是在......


·一、交通事故法院判决后多久开始赔偿?
      一、交通事故法院判决后多久开始赔偿?交通事故法院判决后一般是立即开始赔偿,至于具体的赔偿的时间,主要是看法官的判决,在判决书当中会予以说明清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