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夫妻间的债务能做公证吗?

夫妻间的债务能做公证吗?夫妻间的债务能做公证,具体申请做公证,需要当事人自己携带身份证件和结婚证件以及夫妻债务证明的材料向当地的公证机构提出进行公证的申请。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因婚姻共同生活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履行法定抚养义务所负的债务,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解决共同生活所需的衣食住行医等活动以及履行法定义务和共同生产、经营中所负的债务。具体来说,下列债务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的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房屋所负的债务,为支付一方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2)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抚养义务所负的债务。二、共同债务的特征是什么?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2、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3、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也包括其他非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当然,法律直接规定为个人特有财产的和夫妻约定为个人财产的除外。4、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5、不能证明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6、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现实生活当中,大家对于公证机构的了解并不是特别多,认为公证机构办理的事项是比较单一的,仅仅是对于遗嘱继承方面问题作出公证,但实际上关于夫妻共同债务也可以做出公证,需要夫妻共同申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在我国双方斗殴人多打人少谁的责任大
      很多人对于打架斗殴的这种行为的理解都太过于简单了,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思想就跟未成年人是一模一样的,因为有部分人员真的都觉得在打架斗殴的这个行......


·刑讯逼供罪的刑事责任是怎样的
      刑讯逼供主要是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一种违法手段,这样的行为,在我国是会构成犯罪,即刑讯逼供罪的。既然构成了犯罪,肯定就是要......


·有限公司动迁会给多少补偿
      有限公司动迁会给多少补偿随着我国城镇化的发展,城市的总体规划也在不断加快中变化,很多时候我们会遇到征地拆迁等问题,国家也因此会给我们一些补......


·醉驾酒精250毫克
      醉驾酒精250毫克,涉嫌危险驾驶罪,应当判处拘役六个月以下。如果造成交通事故,应当按照交通肇事罪定罪量刑。1、《刑法》对醉驾的处罚《刑法》第一百......


·新入职科员工资是多少
      一、新入职科员工资是多少(一)直接从各类学校录用的国家公务员试用期工资。初中毕业生为170元;高中、中专毕业生为180元;大学专科毕业生为195元;大学本......


·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有哪些内容?
      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有哪些内容?工程验收是一个工程完成的重要步骤,主要是对工程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问题进行检测验收。煤矿井巷工程因安全问题......


·取保期间传讯被批捕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一、取保期间传讯被批捕的适用条件是什么?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所谓“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


·合同履行不能后果都?
      合同履行不能后果都有哪些一、合同履行不能后果都有哪些关于履行不能的法律后果,因不能的原因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可分为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导......


·公司债券公开发行条件有哪些?
      1、发行条件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的有关规定,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


·遇到村委会非法截留怎么维权
      遇到村委会非法截留怎么维权一、遇到村委会非法截留怎么维权村委会非法截留土地征收补偿款的,是属于违法犯罪的行为,村民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让......


·侵犯著作权要承担哪些民事责任
      侵犯著作权要承担哪些民事责任侵犯著作权的民事责任形式有以下几种:(1)停止侵害。停止侵害,是指行为人正在实施著作权侵权行为,权利人有权请求法院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