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诉讼时效中断的的情形具体是什么

诉讼时效中断的的情形具体是什么1、提起诉讼或仲裁。指权利人提起民事诉讼或仲裁,请求法院或仲裁庭保护其权利的行为。同时应注意,权利人起诉后又撤诉的应视为与请求相同的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包括民事诉讼法上的一切权利主张形式,如起诉、应诉,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申请支付令、申报破产债权、申请强制执行等,也包括依照其他法律规定的争议解决程序提出的权利主张,还包括权利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或有关单位提出保护民事权利的请求等。2、权利人主张权利。指权利人在诉讼程序外向义务人明确提出要求其履行义务的意思通知。这种意思通知,在方式上没限制(口头或书面等能达请求效果的各种方式),只要将催告之意思传达于相对人,并于事后能证明。包括权利人向债务保证人、债务人的代理人或者财产代管人提出催告。3、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是指权利人的相对人表示知悉该权利人的权利存在的行为。同意履行义务的形式,无特别要求。关于义务人的同意应当注意以下四点:(1)义务人作出分期履行、部分履行、提供担保、请求延期履行、制定清偿计划等承诺或者行为的,应当认定为一方同意履行义务;(2)对于连带债权人中的一人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应当认定对其他连带债权人也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对于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应当认定对其他连带债务人也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3)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应当认定对债权人的债权和债务人的摘取均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4)债权转让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从债权转让通知到达债务人之日其中断。债务承担情形下,构成原债务人对债务承认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从债务承担意思表示到达债权人之日其中断。诉讼时效中断适用于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以外的诉讼时效期间类型。二、诉讼时效过了怎么办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之规定,诉讼时效应当以当事人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犯时计算。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仅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也就是说,当事人是可以起诉的,请求法院审理案件,这个起诉的权利并不消失。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如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则视为其自动放弃该权利,法院不得依照职权主动适用诉讼时效,应当受理支持其诉讼请求。通说认为,如果允许当事人预先约定抛弃时效利益,背离诉讼时效中断的宗旨。因此,许多国家的立法明确规定时效不得预先抛 弃。但是,诉讼时效期间权利人不行使权利,对权利人而言即胜诉权消灭,而对于义务人而言取得时效利益,产生时效抗辩权。既然是一种民事上的利益或权利,义务人自然可以自由处分,即可以行使,亦可以放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装修公司私闯民宅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装修公司私闯民宅的法律后果是什么?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也就......


·建筑工地防高空坠物都有哪些措施?
      建筑工地一般也是人来人往,环境比较嘈杂的地方,在施工现场除了工人以外,还会有其他质检的人员每天会不断的穿梭在建筑工地当中。而且建筑工地一旦掉......


·一、醉驾第二次去做笔录可以减刑吗?
      一、醉驾第二次去做笔录可以减刑吗?醉驾第二次去做笔录坦白认罪就可以减刑,同时在宣判之后进行执行期间应当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或者有立......


·一、合伙剩余财产分配纠纷如何处理?
      一、合伙剩余财产分配纠纷如何处理?合伙剩余财产分配纠纷的处理是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担;合伙协议未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


·寻衅滋事罪量刑判几年2023
      寻衅滋事罪量刑判几年2023一、寻衅滋事罪量刑判几年1、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寻衅滋事一次的......


·寻衅滋事罪辩护词上诉的内容是什么?
      寻衅滋事罪辩护词上诉的内容是什么?辩护词,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部分地或全部地对控诉的内......


·一、出租人强行解除租赁合同的违约金标准是否有规定?
      一、出租人强行解除租赁合同的违约金标准是否有规定?出租人强行解除租赁合同的违约金标准是没有规定的,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违约金过......


·拐卖妇女儿童罪既遂条件是什么
      拐卖妇女儿童罪既遂条件是,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即认为是既遂。《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


·买房贷款要不要担保人办房贷不一定需要担保人
      买房贷款要不要担保人办房贷不一定需要担保人,具体要根据借款人的自身情况来定。当申请房屋贷款的时候,如果借款人收入足够或者信用纪录是良好的,那......


·欠钱不还发信息打电话不回怎么办
      直接起诉,通过诉讼途径得到自己应得的欠款和利息。但在起诉前你需要准备好相应的证据材料,比如欠条,知道债务人的详细的身份和家庭住址。因为在债务......


·强迫交易120万判多少年
      构成强迫交易罪。金额120万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但是具体刑期要结合涉案金额、共犯人数、强迫交易次数、造成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