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夫妻债务如何区分2023

夫妻债务如何区分依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无论是个人签订的,还是共同签订的,都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相关法律规定:《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职务。第二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同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三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二、认定个人债务的几种情形第一,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外举债的,如果夫妻双方对此无异议的,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第二,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外举债的,另一方对此有异议的并能证明此债务为一方与债权人的个人债务的,则为个人债务而非夫妻共同债务;第三,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外举债的,另一方有异议但无证据证明为一方的个人债务时,一方应当证明举债的原因,如果能证明是为了夫妻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义务、赡养义务所负债务的,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不能证明的,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离婚诉讼中对债务进行处理首先得认定债务是否存在,判断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个人债务,然后确立债务承担的民事责任。如果在实体上认定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则应由夫妻共同承担债务清偿责任。在对债务的具体处理时,允许离婚双方对债务的清偿进行协议,除了明显的逃避债务的约定外。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夫妻双方感情破裂最终的结果就是离婚
      夫妻双方感情破裂最终的结果就是离婚,离婚的时候夫妻双方通常都会因为财产问题和孩子抚养权问题协商不一致,那么离婚一方打孩子抚养费怎么打?其实抚养......


·重庆市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是什么
      重庆市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是什么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不作为怎么办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不作为怎么办?(一)先要看是否拿到了立案回执单,没有立案回执单则是未正式立案。1、如果警察不立案,你有权要求他们出具不立案的通知......


·一般离婚孩子抚养权怎么算
      在律师代理的离婚案件当中,60%左右的案件存在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除了尊重孩子的个人意见外,收集相关有利的证据可以最大可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


·劳动者是否加班由谁举证
      劳动者是否加班由谁举证一、劳动者是否加班由谁举证?加班,是指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外继续工作。举证责任则是指当事人对自已提出的主张要提供证据进行......


·起诉离婚财产冻结期限是多久?
      起诉离婚是如果有一方当事人申请冻结财产的,法院会允许执行。一般财产的冻结期限不会超过半年,诉讼判决以及案件的的审理结束冻结的财产应该就可以解......


·公司不批病假辞退员工需要赔偿吗?
      公司不批病假辞退员工需要赔偿吗?一、公司不批病假辞退员工需要赔偿吗?需要赔偿,公司不批病假辞退员工,属于变相的辞退行为,根据《劳动合同法》......


·刮到别人车走了算逃逸吗?
      刮到别人车走了算逃逸吗算的。当事人将别人的车刮了之后,逃离现场的,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10个必知的婚姻法常识是什么?
      10个必知的婚姻法常识是什么1、结婚年龄:男22周岁以上,女20周岁以上。2、办理结婚登记所需资料:双方身份证原件、双方户口本原件。3、夫妻共同......


·期房延期交房违约金如何计算
      对于购买期房的人来讲,最关心的莫过于是否能够按照约定时间拿到期房了。那要是开发商延期交付期房的话,此时可以主张违约金赔偿。不过这个期房延期交......


·哪些属于夫妻一方个人债务 如何处理夫妻债务
      司法实践当中,经常会见到债务人借助离婚诉讼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方式来逃避巨额债务的现象。那么,哪些属于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如果夫妻一方擅自向他人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