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人死后遗产由谁继承如果没有儿女?

一、人死后遗产由谁继承如果没有儿女?人死后遗产继承如果没有儿女由其配偶和父母继承或者是生前留有遗嘱,按照遗嘱当中确定的人员继承。无子女的人去世了遗产可以捐赠,也可以留遗嘱给自己想要给的人,当然还可以按法定继承来继承,死亡当事人的配偶(不管是几婚,只要有婚姻登记证就是,也不管登记了几天。)以及父母(包括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养父母)都是遗产的法定第一序位继承人。原则上,在同一序位继承人之间,应该均分遗产。二、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顺序是什么?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三、继承开始后的分配原则是什么?(一)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即各继承人在对被继承人所尽扶养义务和各自经济状况、劳动能力大致相同的情况下,对遗产应作大体均等的分配。(二)特殊情况下可以不均等分配遗产。(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当予以照顾。(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但是,属于继承人虽然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也愿意尽扶养义务,但由于被继承人有独立生活来源,明确表示不需要该继承人提供生活来源和劳务的情况;属于被继承人确实需要接受继承人扶养,继承人也愿意对其进扶养,但由于继承人本身是生活有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人,因而无法对被继承人尽扶养义务的情况,分配遗产时,不能取消或减少他们的应得的遗产份额。(4)经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人死亡之后,关于遗嘱的继承性问题确实是一大难题。法院当中所规定的继承人员的确定,实际上就是根据血缘的金属眼镜关系来进行确定的。如果没有子女,将由其配偶或者是父母来进行一定的继承。按照均等分配原则进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大连四院职业病鉴定能不能鉴定工伤得到赔偿
      在职业生涯和民生活动中,职业病也是一个长期困扰您的大问题,职业病鉴定可以让工人受到法律保护,在自身健康的基础上得到人权的维护,那么大连四院职......


·住宅的一楼产权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住宅的一楼产权问题是怎么规定的?按照房产证的面积确定可以这样理解,除非发生需要服务于全体业主(或大部分业主)的事项,一楼的使用是有优先权的。......


·合伙的债务怎么处理才合适?
      合伙的债务怎么处理才合适?合伙的债务一般按照当初签署的合同协议来处理,具体的债务处理规定如下:《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九百七十三条合伙人......


·涉外婚姻婚前财产公证需要哪些证件?
      涉外婚姻婚前财产公证需要哪些证件?随着自媒体的发展,在这个信息时代,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网越来越复杂;另一方面,随着社会的发展,每个人的思想都得......


·一、工业设计师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一、工业设计师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


·刑法修正案九数罪并罚的规定有哪些
      我国的刑法对各种罪名的量刑标准都作了详细的规定,但现实中,如果同一个犯罪人员犯了不止一个罪行,在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对该犯罪人员实行数罪并罚。那......


·离婚双方各带一个孩子男方付抚养费吗?
      我们知道,夫妻双方如果离婚,孩子的抚养权会归其中一方所有,而未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则需要按月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但实践中,会有夫妻共同生育两个......


·刑事诉讼代理合同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刑事诉讼代理合同一般包括哪些内容刑事诉讼代理合同一般包括哪些内容?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托方):________律师事务所甲方......


·广东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广东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一、广东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广东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


·没到结婚年龄属于无效婚姻吗?
      没到结婚年龄属于无效婚姻吗?没到结婚年龄属于无效婚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既遂法院怎么量刑?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既遂法院怎么量刑?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既遂法院的量刑规定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七条非法出售增值......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