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欠钱不还怎么办找不着人属于诈骗吗?

欠钱不还怎么办找不着人属于诈骗吗?
  
  一、欠钱不还怎么办找不着人属于诈骗吗?
  
  欠钱不还可以采取协商或者起诉的方式维权,到了债务履行日期后找不着人也不属于诈骗。欠钱不还属于民事纠纷。欠钱不还走法院的程序如下:
  
  1、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
  
  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3、排期开庭
  
  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4、开庭审理
  
  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如果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5、宣判
  
  人民法院依据双方提交的证据材料,根据事实作出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怎样才构成诈骗罪?
  
  (一)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二)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三)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四)客观要件
  
  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从实质上说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因此,不管是虚构、隐瞒过去的事实,还是现在的事实与将来的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诈行为。如果欺诈内容不是使他们作出财产处分的,则不是诈骗罪的欺诈行为。欺诈行为必须达到使一般人能够产生错误认识的程度。
  
  民间借贷是合法的,与银行借贷一样的是只要到了约定偿还的期限,对方若是不积极按照当初约定的偿还方式,偿还欠款金额的,甚至在催缴对方还款之后找不到人的,此时债权人就可以起诉该主体。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此时不能找到人,但是欠钱不还的行为不属于诈骗。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最高检国家赔偿新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一、最高检国家赔偿新标准是怎样规定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


·录音声音司法鉴定要多少钱?
      生活中,当我们像法院提起诉讼之后,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法院会要求我们能提供相关的证据,依据这些证据作出判决。在司法建设中,很多的证据并不是摆......


·法律规定诈骗罪金额如何界定?
      法律规定诈骗罪金额如何界定?一、诈骗罪金额如何界定诈骗金额,如果没有处理过就按照累计计算。《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是不是存在?
      现在有些人急功近利,为了达到某些利益,从而生产不合格的或者真假混合一起销售,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了社会经济发展的有序进行......


·用人单位在雇佣员工时
      用人单位在雇佣员工时,建立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是必须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关于劳动内容、劳动职位达成的一致协议,对双方的......


·怎么确定离婚财产纠纷管辖法院
      怎么确定离婚财产纠纷管辖法院特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新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民......


·怀孕女职工是受到《劳动法》等相关法律的重点保护的,法律规定
      怀孕女职工是受到《劳动法》等相关法律的重点保护的,法律规定,女职工要是怀孕的话可以享受相应的待遇,如产假、哺乳假等等。同时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


·一、没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该怎么办?
      一、没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该怎么办?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其月平均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


·行使债权代位权时间有限制吗?
      行使债权代位权时间有限制吗?代位权的行使,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最大程度地降低债权人的损失。我国的民事诉讼法规定了诉讼的时效......


·融资租赁房屋计税依据是什么?
      融资租赁房屋计税依据是什么?1、从价计征按照房产余值征税的,称为从价计征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扣除比例由......


·房子延期交房怎么维权,有哪些法律规定
      开发商要是超过了约定的时间交房的,那么就会构成延期交房,此时对购房者来讲就会损害其合法利益,那么房子延期交房怎么维权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