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哪些内容?如何分配使用?

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哪些内容?如何分配使用?
  
  一、征地补偿费用如何分配使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
  
    1、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2、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助费归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所有者所有。所有,对于这一部分前,法律已经明确规定由该实际所有权人所有,集体组织不能截留这一部分补偿款。如果土地被依法转包或出租,由土地的承让人或承租人得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的费用,原土地出让人或出租人对此不能得到该项的补偿费用;
  
    3、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
  
    4、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二、地补偿费包括哪些内容和补偿标准
  
    根据我国的《土地管理法》四十七条的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如果依照上诉的标准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所以根据上诉的规定,我国的法律只是对征地补偿费用的内容和标准只进行了笼统的规定,对于具体的补偿数额由省级政府来根据各地的情况对所辖区的各片区的土地补偿予以具体规定。但是上面的标准可以经过一定的程序突破最高的补偿限制,补偿的根本原则是不能因征地降低农民的生活水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拆迁农村房屋要如何补偿
      拆迁农村房屋要如何补偿一、拆迁农村房屋要如何补偿(1)产权调换即建设单位以自己所有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对换产权,被拆迁人因此获得该房屋的所有......


·企业土地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企业土地证办理流程是什么?一、企业土地证办理流程是什么(一)用地单位向管委会提出用地申请,填写《建设用地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材料:1、上级......


·在空白协议上签字有效吗
      在空白协议上签字有效吗无效的。在空白合同上签字,是合同当中尚未明确具体的合同内容,而一方当事人就先行签署,而后才在其已经签署的合同上面把......


·劳动合同法的订立形式有哪些
      劳动合同是关系到我们每个人切身利益的事情,也是容易引起纠纷的,在合同法中对于劳动合同的签订也是做出了相关的规定。那么,劳动合同法的订立劳动合......


·房屋进行过户是什么意思?
      房屋进行过户是什么意思?一、房屋进行过户是什么意思?把本属于一个所有人的事物变为另一个所有人的过程。房屋转让过户的规定投入使用的房地产买......


·刑法犯罪中止规定是怎么样的?
      刑法犯罪中止规定是怎么样的?我国刑法第24条第1款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根据这一规定,......


·父母房产房产继承人顺序是什么?
      父母房产房产继承人顺序是什么父母房产继承法房产继承人顺序是什么?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127条,将继承人分为两个继承顺序,第一......


·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征地补偿标准
      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征地补偿标准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土地有四类、五类、六类土地三种:四类区片区片范围:文光街道。补偿标准:耕地:59200/亩;园地......


·移送管辖以后能否撤诉?
      一、移送管辖以后能否撤诉?无论是怎样的管辖案件,只要不是原告方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都应当准许撤回起诉。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


·一、醉酒交通事故死亡应该赔偿多少
      一、醉酒交通事故死亡应该赔偿多少钱按照>的规定赔偿。具体赔偿数额,因各省市制定的标准不一致,你可去当地律师事务所咨询,他们有这一标准的。附......


·债权纠纷诉讼中应该准备些什么材料?
      债权纠纷诉讼中应该准备些什么材料?1、起诉书正本当事人向本院提起民事诉讼,应当提交起诉状、原告主体资格证明、起诉证据等材料。委托代理人代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