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地产商标侵权怎么维权?

地产商标侵权怎么维权?地产商标侵权维权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全面搜集证据材料搜集与地产商标侵权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和间接利害关系的有利的相关证据。2、客观分析案情选择维权途径根据搜集的证据材料等事实依据,结合被侵权人的主观倾向,选择最符合实际情况的维权途径。可以通过付出价值不大的行政程序,或选择效率更高的司法程序,为了保证成功几率,也可同时选择多种程序,全方位保障被侵权人的利益。3、申请文书搜集证据,选择维权途径,准备工作做完后,最重要的就是被侵权人的陈述书。陈述书应说明侵权人具体的侵权行为和强有力的论证分析,才能使相应执法机关更客观的对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判断,了解被侵权人的申请请求。所以,文书的撰写占案件成败比的重要部分。4、耐心与配合因为地产商标侵权的不同会有不同的审理周期,被侵权人提交了申请后,要保持充分的耐心,与相关执法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并积极配合。二、商标侵权提起诉讼的情形1、未经权利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2、销售侵犯权利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3、伪造、擅自制造权利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权利人的注册商标标识;4、未经权利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投入市场;5、给权利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失。6、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7、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8、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9、复制、摹仿、翻译他人注册的驰名商标或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10、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且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商标在注册成功之后,可以用于商业营利,故此若是他人实施了商标侵权的行为,那么会给特定主体造成经济损失,故此为了使得其财产权益得到保障。任何想要向司法机关起诉有商标侵权行为的,那么就需要先收集齐全能够证明对方对商标实施了侵权行为的证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办理工伤认定的流程是什么
      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时候会涉及到一个流程问题,但在此之前就需要申请人先了解清楚,应该向哪个部门提出认定申请、具体的申请时效是多久、而又应该提供......


·法律对于法定监护人规定是怎样的
      孩子在成长过程中法定监护人对其的是十分重要的。在平常的生活中法定监护人负责监督被监护人行为,保护其利益,并且管理财产其财产。那么法律对于法定......


·刑事诉讼法管辖的种类有哪些?
      为了提高案件审理的司法效率,刑事诉讼法对刑事案件管辖的规定作出了明确规定。通过法律明文规定刑事诉讼法案件管辖的种类,防止司法人员或其他人员利......


·疫情期间工资延迟发放是否违法?
      疫情期间工资延迟发放的行为是不违法的,企业因生产经营困难暂时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情况,并经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协商一致后,可以......


·现在离婚孩子怎么判
      现在离婚孩子怎么判要遵循婚姻法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主要判决原则如下: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二、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


·邯郸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一、邯郸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的条件是什么?1、抵押登记应当以土地使用权登记为前提。经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登记的集体荒地土地使用权和乡村企......


·导致合同终止情形有哪些
      合同终止情形有哪些《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二)合同解除;(三)债务相互抵销;(四)......


·签定劳动合同的通知是什么样的?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
      劳动合同的内容关系到用人单位及劳动者各自的权利与义务,所以劳动合同的签订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来说都比较重要。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前会......


·单位犯罪可以只处罚直接责任人的依据是什么?
      其实我国民众对于单位犯罪的理解程度是非常有限的,很多人都觉得单位犯罪肯定是会连累到公司的,最起码法人是逃脱不了要被罚款的这种法律后果的。但实......


·西安医疗纠纷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西安医疗纠纷赔偿标准是怎样的?西安医疗纠纷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


·传真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传真是电子技术的一种,在生活中也给人带来了不少的方便。甚至有不少人为了减少麻烦而选择以传真的形式来订立合同。不过,从效力上来看,传真合同的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