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女方属于重婚行为有哪些

女方属于重婚行为有哪些不管是女方重婚还是男方重婚,目前我国法律中规定的重婚情形都是一样的,主要有以下四种情形:(1)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2)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3)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4)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在这四种情形中,后两种情形中的当事人虽然没有履行结婚登记手续,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94年司法解释的精神仍构成了重婚。二、可撤销婚姻下的重婚罪问题认定可撤销婚姻是男女双方缺乏真实的结婚意图,或者其中一方缺乏真实的结婚意图,因受他人胁迫而与配偶结合的婚姻。此处的胁迫,是要让被胁迫者产生某种恐惧而迫不得已听从安排。根据婚姻法规定,受胁迫方应当自结婚登记日起一年内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应当在恢复人身自由起一年内提出请求。可撤销婚姻下的重婚情形可以两种情形讨论。第一种情况,两方的前婚属于可撤销的婚姻,其中一方属于胁迫方,另一方属于被胁迫方。在一年的除斥期间内,受胁迫方在提出撤销婚姻前,胁迫方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形成事实婚姻的,构成重婚罪;但若是受胁迫方出逃,到别的地方侥幸生活,因害怕胁迫方找到自己而未提出撤销婚姻,随后在外地与他人结婚的,不应该作重婚罪论,从中可看出,在几个法益都受侵害的状况下,我们需要权衡法益的大小,更加保护弱者。第二种情形,受胁迫方本身有一个基于自由意志的婚姻,可能是登记结婚,也有可能是事实婚,但由于他人胁迫,有了第二个可撤销的婚姻,受胁迫方不构成重婚罪,第二个婚姻关系应当撤销,对于胁迫者,即使他没有其他的婚姻关系,若情形严重,他也可以构成重婚罪,基于他故意破坏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的行为。一般认为,后婚为事实婚的认定标准是“一是必须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二是周围群众也认为他们是夫妻” 。在现实生活中,往往出现即使同居生活,也故意隐瞒双方关系,让周围群众误以为是亲戚关系或者其他关系,取证往往是个难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民事诉讼判决后执行要多久时间?
      民事诉讼判决后执行要多久时间?随着百姓对自身权益保护意识的提高,打官司现在已经很普遍了,通过起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讨要欠账等,那么民事诉讼......


·私募公司债券核准流程是怎样的?
      私募公司债券核准流程是怎样的?一、私募公司债权核准流程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向基金业协会申请登记,报送以下基本信息:......


·并购贷款操作的风险有哪些
      并购贷款操作的风险有哪些?并购贷款作为一种满足市场需求的新型信贷产品,目标主要是各行业的大中型企业。在目前来说,并购贷款由于本身比较复杂以及......


·离婚时
      离婚时,某财产是在结婚之前属于个人财产的,结婚时又没有经过更名,也没有作添加登记处理的财产,仍然是不属于双方的财产,而是个人的。当然,对于该......


·酌定不起诉的情节都有哪些
      酌定不起诉的情节都有哪些《刑事诉讼法》第177条第2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


·童工年龄限制是怎样的
      童工年龄限制是怎样的童工的定义:《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童工是指未满十六周岁的用工,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人。设定童工的年......


·仲裁公告需要多少时间
      需要60日。《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众所周知
      众所周知,交通事故或者工伤事故,造成人员伤亡,需要赔偿误工费。误工费的计算标准针对不同情形的计算标准也各不相同。很多人不清楚误工费的具体计算......


·法院对遗产能强制执行么
      一、法院对遗产能强制执行么?满足法定条件的就可以强制执行,法律强制执行应满足的条件:1、申请或移送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2、申请执行人是......


·按要求电信合同保存多久?
      按要求电信合同保存多久?中国电信作为国内最大的通讯运营商之一,成立时间长、用户规模大、业务覆盖广,其产品和服务已进入广大用户工作和生活的方方......


·商号权的性质是什么
      商号权的性质是什么在权利类型上,商号权无疑属于私权利。但对于商号权的性质如何界定,学术界的观点并不统一,归纳起来,主要有如下观点:(一)知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