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经济合同纠纷会不会坐牢?

经济合同纠纷会不会坐牢?经济合同纠纷不会坐牢,经济合同纠纷是不会坐牢的,经济合同纠纷是属于民事纠纷,不触犯刑法的情况下是不用坐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二、如何进行合同纠纷诉讼1、提起合同纠纷诉讼也就是向法院起诉解决合同纠纷。原告向法院起诉,应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递交副本。2、诉状要整洁,不得乱涂乱改。诉状应经本人亲笔签名,如系法人或其他组织必须加盖公章。3、起诉时,还要按国家规定的标准,预交诉讼费。4、案件审结后,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如果双方都有责任,按责任大小照比例分担。经济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因经济合同发生争议。均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经济合同纠纷经过了合同管理机关仲裁,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仲裁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合同纠纷诉讼中,凭证是胜诉的关键,经签名盖章的有效凭证是关键中的关键。打官司就是打证据,相对于合同来讲,凭证在诉讼中至关重要。因为合同只能证明双方的意向,不能证明合同是否履行。各类凭证包括交货凭证、付款凭证、验收凭证、结算凭证、清算凭证、对账凭证,是对合同履行情况的客观记录。凭证应当有效才能被法院采纳,一般来讲只有对方盖章或能证明是对方工作人员履行职务而签名的凭证原件,才是合法有效的凭证。复印件、传真件和无法证明是对方工作人员签名的凭证原件,一旦对方在法庭上耍赖不予承认,在没有其它证据佐证的情况下,这些凭证就是没有任何证明效力的,如此案件将会面临败诉的局面。若是在合同签署之后,有一方不能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那么就会产生合同纠纷。此时合同任意一方都可以在书写诉状之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民事诉讼。通常在最后宣判时,是要求违反约定的一方支付经济赔偿金,而并不会判处任何一方坐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非法集资刑满释放后还需要还钱吗
      需要。犯罪嫌疑人涉嫌集资诈骗的,需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即使自首了,仍然需要偿还被害人的被骗款项。如果犯罪嫌疑人拒不偿还的,被害人可以依法向法......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怎样的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怎样的机动车作为高速运输工具,对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一定危险性,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当......


·百货批发购销合同范本
      百货批发购销合同范本百货批发购销合同甲方(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零售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清单模板是怎样的?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的交通工具在发生着变化,车越来越多,不仅导致了越来越严重的环境污染,也造成了越来越频发的交通事故。由于交通事故造成死亡的......


·电话通话录音可以作为案件的证据吗?
      合法的录音资料即属于视听资料,可以作为证据呈现在法庭之上。视听资料作为证据形式之一,是被法律认可的证据形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


·重婚罪应该向哪里报案
      重婚罪应该向哪里报案1、对于由被害人提出控告的重婚案件,仍按1979年12月15日发出的《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案件管辖范围的通知》的规定执行,由人......


·法律判定信用卡诈骗罪判刑罚金谁交?
      信用卡诈骗罪一旦罪名成立,情节严重,都会被判处相应的惩罚,也会判处相应的罚金。罚金是法律规定的一种强制执行的处罚,不容拒绝。信用卡诈骗罪判刑......


·出售后商品房保修期是多久?
      出售后商品房保修期是多久?关于保修期的长短,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房地产商出具的......


·可以让股东享有的权益是什么?
      可以让股东享有的权益是什么?第一,股东身份权。股东完成出资义务后,公司需要给他一个类似于“身份证”这样的文件,有限责任公司向股东签发“出资证......


·离婚房屋增值计算方法是什么
      房子对于很多人来说都是相当重要的,现如今的房子在购买以后的增值空间也是非常大的。那么夫妻双方离婚以后,可能会存在对房屋增值部分的分割有一定的......


·签订定金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谨慎订立定金条款一般来说,在购房合同中有着已经规范过的定金条款,但是并不具有强制性,只具有指导性,双方可以协商决定是否订立定金条款,如果买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