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抽象危险犯存在未遂吗?

抽象危险犯存在未遂吗?抽象危险犯存在未遂,危险犯与结果犯一样,既有既遂形态,也有未遂形态。险犯中的犯罪行为着手与危险状态的出现是不可能同步的,二者之间总会或长或短地有段距离。法定危险状态出现之前,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被迫停止犯罪的,就构成危险犯的未遂。在危险状态出现后虽已经成立危险犯,而是危险犯的既遂还是未遂,则应当遵从我国刑法总则对犯罪未遂、既遂特征的规定,即看行为人是否得逞。二、危险犯犯罪中止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吗?危险犯犯罪中止的界定是根据刑法的规定,危险犯不能构成犯罪中止,危险犯根本不需要危害结果的发生,只要足以造成某种危害结果发生的危险状态,就已经构成既遂了。犯罪中止的成立条件:根据刑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行为人成立犯罪中止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时间条件:中止行为发生在犯罪预备阶段或实行阶段,既遂之前。(2)主观条件:行为人出于自己的意志放弃了自认为可以完成的犯罪,中止犯罪的动机在所不问。(3)客观条件:在实行行为终了前,行为人自动放弃继续实施犯罪行为;在实行行为终了后、不采取有效措施就会发生犯罪结果时,行为人亲自积极采取措施有效防止既遂结果的发生。三、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法律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有以下几种:(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对于实施某特定的行为可能会造成严重的危险,但是虽然实施了该特定行为,由于主观亦或者是主观原因,导致危险犯并没有达到预期的犯罪结果的,就会构成犯罪未遂。相比其他抽象危险犯,未遂的犯罪主体需要承担的刑罚会较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根据相关的法律常识可以看出
      根据相关的法律常识可以看出,对于未成年人来说监护人一般都为其父母。但是在一些实际的案件当中需要对于监护人的责任进行细分以及追究。此时父母双方......


·员工工伤赔偿协议书范本
      在工作中最应该避免的就是安全事故,每个公司都会三令五申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然而当员工在工作中受伤后,公司出于道义或法律都应进行相应的工伤赔偿......


·河南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河南职工在上班期间受伤的,应该被认定为工伤。工伤鉴定是非常严谨的活动,必须遵循严格的程序和原则进行。在工伤鉴定书中,会写清职工的工伤等级及工......


·婚姻登记时是否审核重婚?
      婚姻登记时是否审核重婚?婚姻登记时一般不会审核重婚的,也查不出来。我国《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


·因医疗事故而申请法律援助需要什么材料
      因医疗事故而申请法律援助需要什么材料申请人申请法律援助,除填写申请表外还应提交下列材料:1、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2、申请人家庭经济......


·走私怎么处罚
      犯走私罪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犯本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


·办理买房网签注意事项有哪些
      在这个互联网飞速发展的时代,各种网购五花八门,就连买房子也乘上了互联网这班飞速列车,互联网无疑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方便与快捷,但是互联网时代各......


·签合同被骗报警钱能追回吗
      报警处理,被被骗的钱被追回的,应当退还给被害人。诈骗属于侵犯财产的犯罪,对于被害人因诈骗而遭受的损失,犯罪人应当予以退赔。在公安机关、检察院......


·诽谤和名誉侵权的区别
      诽谤和名誉侵权的区别是什么?一、诽谤与名誉侵权的区别1、诽谤罪散布的必须是捏造的虚假的事实。如果散布的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虽然有损于他人人格、名......


·如何确定劳动争议的诉请范围
      如何确定劳动争议的诉请范围有人认为,法院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时,所针对的内容是劳动争议仲裁的裁决内容是否合规,对不合规的情况予以纠正。实际上法......


·判缓刑对子女有影响吗
      判缓刑对子女有影响吗判缓刑对于子女有一定的影响。只要受到刑事处罚的,将来对本人、子、孙等都会有一定的影响。在目前状况下,只有在有政审的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