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出狱后几年民事赔偿不予受理

出狱后几年民事赔偿不予受理
  
  一、出狱后几年民事赔偿不予受理?
  
  民事赔偿和出狱时间没有任何关系,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是1年,是从权利受到侵犯后开始计算的,不是从罪犯出狱后才开始计算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第137条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二、民事赔偿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三、民事赔偿纠纷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哪些?
  
  1、起诉。起诉行为是权利人通过人民法院向义务人行使权利的方式。故诉讼时效因此而中断,并从人民法院裁判生效之时重新起算。
  
  2、请求。这一行为是权利人在诉讼程序外向义务人行使请求权。改变了不行使请求权的状态,故应中断诉讼时效。
  
  3、承诺。基于义务人认诺所承担的义务,使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重新得以明确,诉讼时效自此中断,并即时重新起算。认诺的方式有多种多样,包括部分清偿、请求延期给付、支付利息、提供履行担保等。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虽未签字、盖章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
  
  (二)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信件或者数据电文到达或者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的;
  
  (三)当事人一方为金融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从对方当事人账户中扣收欠款本息的;
  
  (四)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国家级或者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但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在罪犯服刑期间也不影响自己索要民事赔偿,如果民事赔偿跟当事人所犯罪行之间没有任何关系,那在刑事案件终结以后,自己还是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不能等到当事人服刑完毕以后,再去处理民事赔偿纠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民事间接证据定案规则是什么
      民事间接证据定案规则是什么1、间接证据要具有真实性用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所运用的证据必须是符合客观事实并且是能够检验待证事实,即案件事实依据......


·浙江工伤保险待遇的含义
      浙江工伤保险待遇的含义工伤保险待遇是指职工因工发生暂时或永久人身健康或生命损害的一种补救和补偿,其作用是使伤残者的医疗、生活有保障,使工亡者......


·渎职罪特点是什么 渎职罪包括哪些类型
      渎职罪是指的一类罪,简单点说也就是行为人滥用自己的职权实施了一定的行为,从而被认定构成犯罪。结合我国法律中的规定,只能是国家工作人员才能构成......


·醉驾重庆规定的标准是什么?
      醉驾重庆规定的标准是什么?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血液中酒精含量20毫克/100毫升〈含〉以上80毫克/100毫升〈不含〉)以下)处500元罚款,记6分,驾照暂......


·在我国他项权证必须夫妻双方身份证?
      在我国他项权证必须夫妻双方身份证?现实生活当中,许多事项都需要办理一些证明在办理证明的时候需要到有关机关携带好身份证件或者是他的复印证件,......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下来多久能提车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汽车作为代步工具已经普及全国,但汽车数量的增多同时也使得交通事故频发。大大小小的交通事故让人头疼,不仅会罚款扣分重则拘留......


·法律援助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法律援助相关规定是怎样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即使是经济条件有限、生活困难、身体残疾的公民,当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也有依法提起诉讼的权力,为......


·网络通讯的迅速发展,一方面方便了人们的交流沟通,另一方面也为
      网络通讯的迅速发展,一方面方便了人们的交流沟通,另一方面也为各种类型的诈骗犯罪分子提供了新的诈骗工具。现在很多人,都喜欢通过附近的人加陌生网......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执行依据有瑕疵怎么办?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执行依据有瑕疵怎么办?一、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执行依据有瑕疵怎么办?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执行依据有瑕疵应当补足证据,在进行定......


·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如何确定?
      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如何确定?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


·民间车辆质押合同范本
      民间车辆质押合同范本民间车辆质押合同(甲方)贷款方(质押权人)(乙方)借款方(质押人)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经协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