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行政诉讼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有什么情形

行政诉讼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有什么情形
  
  一、行政诉讼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有什么情形
  
  (1)原告诉被告不作为的理由不能成立的。
  
  (2)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不合理。
  
  (3)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因法律、政策变化需要变更或废止的。
  
  (4)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一)起诉被告不作为理由不能成立的;
  
  (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存在合理性问题的;
  
  (三)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因法律、政策变化需要变更或者废止的;
  
  (四)其他应当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
  
  二、行政诉讼裁定驳回起诉有哪些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已经立案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1)不符合行政诉讼起诉条件的;
  
  (2)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且无正当理由的;
  
  (3)错列被告且拒绝变更的;
  
  (4)未按照法律规定由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的;
  
  (5)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
  
  (6)重复起诉的;
  
  (7)撤回起诉后无正当理由再行起诉的;
  
  (8)行政行为对其合法权益明显不产生实际影响的;
  
  (9)诉讼标的已为生效裁判所羁束的;
  
  (10)不符合其他法定起诉条件的。
  
  人民法院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迳行裁定驳回起诉。
  
  为了解决行政判决种类不付实用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6条新增加了一种判决形式:驳回诉讼请求判决。驳回诉讼请求与驳回起诉有两点不同:第一,驳回起诉否定的是当事人程序上的请求权,而驳回诉讼请求否定的则是当事人的实体请求权。第二,驳回起诉采用裁定方式,而驳回诉讼请求则采用判决形式。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青春损失费有什么依据从法律的角度看
      青春损失费有什么依据从法律的角度看,离婚青春损失费是没有被直接认可和支持的。青春损失费是一个民间发展而来的词,是离婚的人因为自己心灵受到创伤......


·电信网络诈骗解释是什么?
      电信网络诈骗解释是什么,网络诈骗如何根治网络诈骗犯罪虽说随着网络管理的完善已经减少了许多,但当前我们还是能够时长听到或者是身边人遇到网络诈骗......


·适用过错推定原则的法律法规是怎么规定的
      适用过错推定原则的法律法规是怎么规定的?一是在关于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中,监护人责任、暂时丧失意识致人损害、用人者责任、违反案例保障义务责任、网......


·存单质押贷款手续多久?怎么办理?
      存单质押贷款手续多久?怎么办理?找专长律师:损害赔偿律师婚姻家庭律师劳动工伤律师债权债务律师交通事故律师目前,存单质押贷款因为其门槛低,......


·一、出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是什么?
      一、出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是什么?出租人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承租人本合同月租金的两倍作为违约金。如承租人要求出......


·关于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关于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


·检察院为什么会批捕犯罪嫌疑人?
      一、检察院为什么会批捕犯罪嫌疑人?检察院批捕犯罪嫌疑人是有一定的证据或者是下一级的检察院或公安机关提交上来的案件,会做出批捕的决定。但是移......


·关于痕迹司法鉴定敖日其冷是怎样描述的?
      痕迹司法鉴定是指根据案件中存在的形式以及现场遗留的一些痕迹来发掘线索,从而达到收集证据,支持案件真相的目的。痕迹司法鉴定是我国刑事案件中经常......


·公司法技术入股的规定是怎样的?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各位设立者可以通过资金、技术或者是实物进行出资,相较于资金入资,其他两种类型出资都存在着风险,故而我国立法机关制定了较为严......


·一般是先报警的。但是遇到交通事故后
      一般是先报警的。但是遇到交通事故后,如果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即行撤离现场,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必须保护好现......


·一、离婚后财产纠纷可否另行起诉?
      一、离婚后财产纠纷可否另行起诉?可以,法院规定的案由是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时效期间是两年。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