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夫妻协议更改孩子监护权应该怎么办理

根据《民法典》:第三十六条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前款规定的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但是,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除外。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被委托人确有过错的,负连带责任。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将子女送给他人收养,如收养对子女的健康成长并无不利,又办了合法收养手续的,认定收养关系成立;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不得以收养未经其同意而主张收养关系无效。监护人无法履行责任时,可以委托其他人员代为履行监护人责任。也可以由当地的街道委员会和村委会,委托其他亲属、朋友等具备监护人员履行监护责任。也可由当地的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判决监护权的监护人进行监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老公欠赌债老婆需要还吗
      一、老公欠赌债老婆需要还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


·上下班途中摔伤受伤是否算受伤
      上下班途中摔伤受伤是否算工伤走路上下班的,作为一个行人,在步行上下班的途中,如果发生意外,是否能认定为工伤呢,这个需要区别不同的情形,首先自......


·一、法定监护人职业责任保险是什么意思?
      一、法定监护人职业责任保险是什么意思?为保障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规定的无......


·个人申请刑事抗诉的手续是什么?
      一、个人申请刑事抗诉的手续是什么?1、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


·债权合同?
      债权合同有哪些一、债权合同有哪些从法律上讲,债的产生有四种原因:合同关系、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侵权行为。因此常见的债权合同有四种:即合同......


·入股投资协议范本的内容
      入股投资协议范本的内容入股投资协议范本一、本合同的投资各方为:1、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依法建立起的一种权
      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依法建立起的一种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依照劳动关系认定原则进行的劳动关系认定结果直接影响者劳动的切身利益,所以劳动......


·借款条与欠款条的区别是什么
      借款条与欠款条的区别是什么一、借款条的定义:借款条一般是指当事人双方在没有经济往来的情况下,借款人向出借人借了款项后,借款人以文字作为证明而......


·没离婚男方不抚养孩子怎么办?
      没离婚男方不抚养孩子怎么办?不管夫妻俩是否离婚,父母对孩子都有法定的抚养和监护义务,必须履行。如父母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另一方可以依法起......


·分公司营业执照所需要资料有哪些
      在我国企业中,由于发展需要经常会成立分公司,众所周知,营业执照是一个单位的合法经营的首要条件,分公司也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办理营业执照,那么......


·无故辞退员工违约金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无故辞退员工违约金的相关规定是什么?无故辞退员工不需要支付违约金,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