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驾驶员无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一定负全责吗?

一、驾驶员无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一定负全责吗?无证驾驶不一定对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无证驾驶并不必然引起交通事故,关键看无证驾驶方在事故中所起的作用,所以无证驾驶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结果没有必然的关系。最重要的还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5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二、无证驾驶的处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三、无证驾驶肇事逃逸怎么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总之,法律上没有规定过,发生交通事故后一定要有无证驾驶的驾驶员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不过,对于无证驾驶的驾驶员,公安机关是可以进行治安拘留的,而且可以处200元以上到2000元以下的罚款。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自诉案件不立案向哪里复议
      如果当事人到公安局报案之后,公安局决定不予立案的话会给当事人一个《不予立案通知书》,在通知书上公安机关会对不予立案的原因作说明。如果当事人对......


·购买小产权房有什么风险
      有的人贪图便宜而选择购买小产权房,但其实这类房产也是会够购房者带来一定风险的,严重的时候,甚至还会对购房者的利益造成巨大的损害。那么您知道购......


·车损险如何理赔,车损险理赔是怎样的
      车损险如何理赔,车损险理赔是怎样的一、车损险如何理赔1、赔偿项目:包括被保险车辆由于保险责任事故造成损坏而产生的修理费用,以及您对车辆采取的......


·一般情况下
      一般情况下,员工在入职时都需要签订一份三方协议,以此来保证双方的权利。但有些时候由于条件的限制或者等等其他的原因,员工在协议期间就会提出辞职......


·公司债券小公募的条件都有哪些
      公司债券小公募的条件都有哪些一、公司债券小公募的条件1、“小公募”全名“面向合格投资者的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与大公募全称只有两个字之差。在......


·劳务派遣合同种类和期限能怎么确定
      许多工人现在都有这样一个问题。如何确定劳务派遣合同的类型和期限?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非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限期完成一定任务的劳动合同。......


·公司破产法人代表责任主要是什么
      公司破产法人代表责任主要是什么现在,很多人比较看好国内的经济发展状况,所以想要自己开公司赚钱,但是很多公司因为经营不善导致破产。这时候公司的......


·私募基金能投不良资产吗
      私募基金能投不良资产吗一、私募基金能投不良资产吗私募股权可以投不良资产,而且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设立不良资产投资基金从事“债转股”是一个比......


·我国的死刑用什么方法执行
      在我国的法规中,针对社会上一些影响特别恶略,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的犯罪分子,在量刑上最严重的是死刑。尽管我国有死刑,但是施行的时候绝对有着严格的......


·婚内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吗
      我们常见的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在夫妻离婚的时候,此时一般是在夫妻之间均等的进行分割,但需要适当的照顾女方和无过错方。那么在夫妻关系存续......


·高空坠物无过错责任的原则是什么?
      高空坠物无过错责任的原则是什么一、高空坠物无过错责任的原则是什么高空坠物无过错责任原则是:基于法律的特别规定,加害人对其行为造成的损害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