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借条写了还款日没还有效期多久

借条写了还款日没还有效期多久?借条写了还款日没还的有效期是债务清偿期到期以后的3年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二、写借条要注意什么事项?1、在民间借贷中,借据是主张债权的重要凭证,因此,在借款给他人时,应要求对方出具规范、无涂改的借条,并附上联系方式和身份证号码等信息。给付对方借款时,尽量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并保留好转账凭证。2、明确区分借条和欠条。不要贪图简单方便就让借款人出具一份欠条,欠条只能表明当事人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债务关系有多种,如拖欠劳务费、货款、赔偿款、房租等,都可以以欠条形式出现,因此,欠条本身无法直接对应借贷关系,会增加诉讼风险。3、借条尽量简洁明了,不要用模棱两可的语言。4、借款人要谨慎书写借条,特别是在尚未收到借款以及没有借贷事实的情况下,轻易书写借条,将可能承担没有得到借款但需要偿还借款的风险。5、借条本身必须是一张完整的纸,不能是撕过或裁剪过的纸张。借条的完整性非常重要,防止借款人以借条不具有完整性作为抗辩,因为法院并不了解撕去的部分是否有其他意思表示,而民事诉讼中,本着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你作为原告主张撕去的是空白无用的废纸,是需要自己举证,如果举证不能就要承担败诉的结果。6、在还款时,要及时让对方出具收条,并保存好还款凭证,当借款全部还清时,要及时收回借条。债权人如果在债务清偿期到期以后的三年之内从来都不向债务人要债,债权人的这种做法也很不合理,虽然法律上规定的诉讼时效是三年,可中间跟债务人协商过,要过债的话,诉讼时效都是可以中断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倒车发生事故责任该如何认定
      倒车发生事故责任该如何认定一、倒车发生事故责任该如何认定倒车发生事故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1、移位倒车时会出现碰撞、刮擦、掉沟等交通事故,这时应......


·离婚前财产转移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离婚前财产转移时效是怎么规定的?1、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导致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离婚时,一方隐......


·公司不发工资的法律责任
      公司不发工资的法律责任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第3条规定,企业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


·监护人有哪些法定义务
      众所周知,作为监护人在享有权利的同时,肯定也是需要积极履行自己的监护义务的,而这些义务通常都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我们称之为法定义务。那么监护......


·新公司法股权变更登记应注意那些问题?
      新公司法股权变更登记应注意那些问题?新公司法的出台,意味着我们要了解其中的变更内容,才能让公司更有效,更高效率的运转。而股权对于一个公司来......


·同居期间财产怎样分割才好
      男女在同居期间的,因为生活在一起,因此不可避免的会产生共同的财产。而日后一旦解除同居关系的话,也就会涉及到这部分财产的分割问题。那么实践中,......


·法律规定受贿多少钱构成犯罪?
      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来说,在工作过程中应该奉公守法、清明廉洁,不能有“拿钱办事”的情况出现,不然就有可能被认定为受贿罪。根据我国法律中的规定......


·交通事故怎样认定工伤
      交通事故怎样认定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下列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伤害的非......


·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
      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一)申请法律援助的对象必须是经济困难或者因突发事故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公民以及刑事诉讼中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的被告人。......


·个人间土地承包合同书
      个人间土地承包合同书一、签订农村个人间土地承包合同书有哪些需要注意1、《土地承包法》关于土地是否可以流转的相关规定第三十七条土地承包经......


·人身伤害起诉期限是多久?
      人身伤害起诉期限是多久一、人身伤害起诉期限是多久一般诉讼时效的计算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一般诉讼时效,最值得研究的是期间的起始计算,而对于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