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其他监护人怎样取消父母的监护权

其他监护人怎样取消父母的监护权
  
  一、其他监护人怎样取消父母的监护权?
  
  其他监护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取消父母的监护权,但取消父母的监护权必须有法定条件才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三十六条?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二、监护人有哪些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二十九条? 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第三十条? 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第三十一条?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综上所述,只有人民法院才能取消父母的监护权,而且,人民法院不会无缘无故的去取消父母的监护权的,如果父母一直都在依法履行对孩子的监护职责,类似于孩子的爷爷奶奶,不能因为夫妻离婚了,就想要去撤销孩子母亲的监护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遗弃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日常生活中,关于子女不赡养老人或者父母抛弃残疾婴儿的报道时有发生。在这些案例中,有些当事人因为情节严重触犯了刑法,构成遗弃罪。和其它犯罪活动......


·用人单位能否重复约定试用期
      相信各位劳动者对试用期都不会感到陌生,通常劳动者到了一家新的单位,此时都会约定一个试用期,这试用期都是有时间限制的。那么在试用期到期之后,用......


·私募基金备案哪些内容
      私募基金备案哪些内容1、登记信息内容填报基金管理人基本信息、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股东或合伙人基本信息、管理基金基本信息。......


·划拨土地使用证的办理需要多长时间
      一、划拨土地使用证的办理需要多长时间?符合规定条件的,20个工作日内解决。办理土地证流程: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登记规则》的规定,土......


·有借条因原告庭审说错话怎么判?
      有借条因原告庭审说错话怎么判?原告庭审说错话,应该及时跟法院说明情况,法院应当根据借条的相关约定内容来判决处理,涉及到原告存在伪证或者妨碍审理......


·转租赁一般是指什么转租赁是指转租人根据最终承租人
      转租赁一般是指什么转租赁是指转租人根据最终承租人对租赁物的选择,从原始出租人租入租赁物后,再转租给最终承租人的一种租赁交易。早在2000年中国人......


·行政诉讼过程中哪些人员回避
      行政诉讼过程中哪些人员回避根据《行政诉讼法》第55条中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申请回避的人员不仅限于审理本案的审判人员(包括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如果......


·婚内强奸如何认定 ?
      婚内强奸如何认定?一、婚内强奸如何认定  婚内的强制性行为,如果单从刑法条文来说的话,完全可以定强奸罪,因为《刑法》第236条所规定的强奸......


·货物运输损害赔偿问题应该怎么赔
      货物运输损害赔偿问题应该怎么赔长途运输货运时,路上出车祸,货物和车都坏了!这辆车属于司机和公司共同所有,但货是物流公司的,货物运输损害赔偿问题......


·离婚后还可以再谈财产分配吗?
      离婚后还可以再谈财产分配吗可以,离婚后可以重新分割财产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离婚时,未对婚姻续存期间财产进行分割,离婚后双方可协议分割或......


·小孩生下了已婚男人是否够成重婚罪?
      一、小孩生下了已婚男人是否够成重婚罪?小孩生下了已婚男人并不能证明重婚罪,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