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抽逃出资的立案标准有哪些

抽逃出资的立案标准有哪些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抽逃其出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抽逃出资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并占其实缴出资数额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抽逃出资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并占其实缴出资数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二)造成公司、股东、债权人的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三)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致使公司资不抵债或者无法正常经营的;2.公司发起人、股东合谋抽逃出资的;3.两年内因抽逃出资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抽逃出资的;4.利用抽逃出资所得资金进行违法活动的。5.其他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二、抽逃出资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别本罪与职务侵占罪在犯罪主体上有相似之处,在犯罪客体方面都侵犯了公司的财产权,并损害了其他股东、债权人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但二者在本质上是有区别的:(1)在主体方面,二者虽同为特殊主体,但其特定范围有所不同。本罪主体是公司发起人、股东;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范围较前者要宽得多。(2)在主观方面,二者都出于故意,但本罪没有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已有的目的,职务侵占罪则有此目的。(3)在客观方面,本罪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而职务侵占罪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4)犯罪对象有所不同。本罪所侵犯的对象为本公司的注册资本,具有特定性;而职务侵占罪所侵犯的对象为本公司、企业的财物,这里的财物不限于本公司,还包括非公司化的本企业,这里的财物泛指一切有经济价值的钱财和物质,包括有形的,无形的(如电、煤气等)动产、不动产等等。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公司向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的股东主张要求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返还出资,是不受诉讼时效限制的。无论时间过了多久,抽逃出资的侵害行为和侵害结果都一直持续存在,若出资义务人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进行抗辩,该抗辩理由不应得到支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法律规定孙子是第一继承人吗?
      法律规定孙子是第一继承人吗?法律规定孙子是第一继承人吗?孙子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如果孙子的父亲在孙子的祖父母之前去世,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


·开假的增值税发票如何处罚
      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


·离婚调解书如何约定探视权
      离婚调解书如何约定探视权?探视权由双方约定,法律没有强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父母的探望权】离婚......


·非法集资和借贷区别是什么?
      在民间借贷领域,非法集资案件多发,不少老百姓都上当受骗过。而借贷是比较常见的金融行为,企业或者个人,因为资金需求,经常要对外借款,判断一个借......


·交通事故要给护理费的情形
      交通事故要给护理费的情形1、受害人在治疗期间,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护理费;2、受害人在伤情治愈后的康复期间,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护理费;3、受害人......


·有限合伙企业具有什么特征
      有限合伙企业具有什么特征第一、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为......


·十级工伤有啥待遇?
      十级工伤有啥待遇?十级工伤在伤残鉴定中是最轻的一种,但是只要是伤残,就应该得到补偿,工伤医疗费经社保报销,剩余部分,单位报销,伤残补助金,十级......


·未成年人误工费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未成年人误工费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


·单位犯罪还是个人犯罪的区别是什么
      在日常生活当中,任何一项案件在具体实施的时候都有其犯罪特点。并且在某些情况下实施犯罪的行为人不同,那么所造成的社会影响力和所需要承担的法律后......


·劳动者试用期辞职提前多久说
      试用期辞职提前多久说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离职。不过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不支付劳动......


·员工入职正式合同
      员工入职正式合同甲方:乙方:身份证号码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如下条款,由双方共同遵守。1、甲方聘任乙方为部。2、聘任时间为年,自年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