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欠钱不还现在联系不上怎么办?

欠钱不还现在联系不上怎么办?欠钱不还现在联系不上可以提交证据起诉状向法院进行起诉。要搜集和保留真实的证据,比如欠款欠条、还款协议、借款合同、银行转账回单等,经多次催讨无效的话,就要在法定的诉讼时效两年内向法院起诉处理。一旦超过了两年的话,法院可能都不支持你的主张了。如果欠款人电话关机、短信不复、跑路了、玩失踪了,也要依法起诉。这样可以中断诉讼时效,法院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缺席判决,等找到被告人了,就可以申请执行。二、民事诉讼流程怎样办理1、原告应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根据民法典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来 源的,视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其有资格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属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应由其法定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讼诉。2、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起讼诉的消费者必须是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消费者或其他受害人。3、有明确的被告。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百七十三条规定,消费者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以销售者或服务者作为被告。如果消费者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时,可以将销售者或生产者任何一方作为被告,法律将对生产者、销售者起诉的选择权赋予了消费者,由他们选择最方便自己进行诉讼、最有履行判决的能力和最容易找到的对象作为被告。4、有明确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即具体地提出经营者违约、侵权行为的事实和给自己造成的损害,以及经营者应承担的民事责任等。5、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一般民事案件中,对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民事诉讼,由法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可向其中的任何一个辖区的法院起诉。(2)对侵权行为,应向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3)对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中发生的诉权,应向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诉讼,应向事故发生地或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借钱不还的行为,是属于法律当中不被允许的,同时有一些人不仅欠钱不还,而且会拉黑所有的联系方式,导致人员联系不上,在此情况之下的话,可以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对其进行起诉,然后获得生效判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鉴定笔迹以什么为根据?
      鉴定笔迹以什么为根据?鉴定笔迹要提交有效的样本为根据,笔迹样本是被鉴定人在案件发生之前,在日常工作、学习和生活交往中形成的笔迹材料。重点从以下......


·专利许可备案注销、变更如何办理
      专利许可备案注销、变更如何办理专利许可备案注销与变更如何办理(1)《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原件。(2)委托书原件。委托书应当由许可方、被......


·云南省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云南省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云南省政府为了改善当地的城区建设,在制定了较为科学的种地方案后会征用或者征收属于公民依法取得的土地,为了维持被征......


·保险受益人去世了怎么办
      保险受益人去世了怎么办?如果投保人和被保人都在,可以重新指定受益人。如果不在了,保险金将作为受益人的遗产,按法律规定继承。保险受益抄人去世需要......


·交通事故伤残哪里鉴定交通事故的伤残鉴定机构必须选
      交通事故伤残哪里鉴定交通事故的伤残鉴定机构必须选择有资质的机构。受害人方可以自行选择法院认可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残评定。不过,当事人自行委托评定......


·一、未领结婚证生了小孩又找小三算重婚吗?
      一、未领结婚证生了小孩又找小三算重婚吗?不算重婚,因为不构成合法的婚姻状态,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


·未成年人已满16周岁算不算童工
      未成年人已满16周岁算不算童工一、未成年人已满16周岁算不算童工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


·专利权共有的利益分配怎么进行?
      专利权共有的利益分配怎么进行?专利权共有的利益分配应当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共有人可以单独实施或者以普通许可方式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


·订立的遗嘱什么条件下无效
      订立的遗嘱什么条件下无效根据我国继承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无效遗嘱有如下几种类型:1、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即使无行为能......


·离婚双方能不能都拥有孩子的抚养权
      离婚双方能不能都拥有孩子的抚养权?是可以的,双方离婚后,在不影响孩子生活的情况下,可以协商共同抚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


·土地使用税的减免规定有哪些?内容有哪些?
      按照税法规定,施工企业可以享受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优惠包括:(一)按照《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88)国税地字第015号等文件的规定,经批准开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