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羁押期间家属该干什么

羁押期间家属该干什么
  
  在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家属在经检察院或者法院许可的情况下可以以辩护人身份见到犯罪嫌疑人。
  
  需要办理的手续如下:
  
  1、各分监区应将罪犯接见信在接见日前10天交十二分监区。
  
  接见信必须字迹清楚,写明收发地址、邮编,罪犯本人姓名及与收信人的关系,接见卡编号,贴足邮资,否则不予寄发。
  
  2、分监区对各分监区交来的接见信应认真检查、登记,填装接见通知单,并在接见通知单骑缝处加盖“监狱接见专用章”后于接见日前7天发出。
  
  3、亲属来监接见必须持有效接见通知单和身份证,16岁以下人员凭户口本到监狱候见室登记处进行登记。
  
  4、分监区干警负责在候见室处进行登记,登记前应查验接见通知单,身份证件,与登记卡核对,无误后予以登记并在接见单下方加盖“监狱接见专用章”
  
  不敢在公安机关的侦查阶段家属是不可以见到犯罪嫌疑人的,只有律师可以见到。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
  
  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肇事逃逸保险公司能赔偿吗?
      肇事逃逸保险公司能赔偿吗?肇事逃逸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是不能赔偿的。逃逸属于逃避责任,这种行为保险公司是不会赔付的。第三者责任险是由保险公司对因......


·商标权侵权的表现形式是什么?
      商标权侵权的表现形式是什么一、商标权侵权的表现形式是什么(一)假冒或仿冒行为假冒或仿冒行为,是指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


·离婚财产分割诉讼费要好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要是无法就离婚财产分割达成一致的话,只有通过法院诉讼离婚。那么去法院离......


·出轨方离婚财产怎样分配
      夫妻感情不和生活总是出现争吵的话,自然就会感情生活不顺利,感情生活不顺利的话对工作生活的影响也是非常大的,还会影响到我们的情绪,这时候许多......


·诉前财产保全财产范围有哪些
      诉前财产保全财产范围有哪些诉前财产保全,是我国民事诉讼财产保全措施的一种,是对被申请人的财产或争议的标的物采取的强制措施。1、请求的范围或与本......


·帮助脱逃罪的具体定义是什么
      逃脱这主要是针对已经被关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者是公安机关已经确认了要羁押的对象,但是却因为某些人员的帮助致使当事人暂时逃脱了法律的制裁。因为有......


·再婚后的继父是否监护人?
      再婚后的继父是否监护人?再婚后继父或继母只要对未成年子女进行抚养,就有了监护权,他们的关系等同于亲生父母之间的关系。只要继父对孩子若形成抚养教育......


·醉酒开车撞死人应该如何判刑?
      酒驾撞死人构成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


·可以的。实际上来说
      可以的。实际上来说,签不签这个合同都无所谓。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前期物业由开发商选择并签署物业管理合同。购房人在购买房产之前,开发商就应告......


·非法集资和诈骗罪的区别是怎样的?
      非法集资和诈骗罪都是通过“骗”的形式,以获得资金财产为目的,是不被社会认可且严厉打击的违法犯罪行为。两者的共同特征很多,却又有着本质区别,因......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