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交通事故车被扣停车场要收费

交通事故车被扣停车场要收费
  
  交通事故停车费法律规定是不需要交的,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若停车地点是属于营业企业一般就需要缴纳。另外,要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通常就是由当事人自行承担了。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八条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二、什么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是需要负全责的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发生交通事故以下情况车辆驾驶人负全部责任:
  
  1、追尾碰撞前车的;
  
  2、变更车道发生事故的;
  
  3、倒车、溜后发生交通事故的;
  
  4、从路外或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道发生碰刮的;
  
  5、绿灯放行或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
  
  6、进入环行路口的车未让驶出或在环行路口内行驶的车辆的;
  
  7、跨越道路中心实线或者隔离实线发生事故的;
  
  8、逆向行驶的;
  
  9、右侧超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10、超越前方正常掉头、左转弯、超车的车辆时发生碰刮的;
  
  11、冲闯红灯发生交通事故的;
  
  12、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横道、桥梁、陡坡、隧道掉头发生交通事故的;
  
  13、碰撞依法可以暂停、停放的车辆的;
  
  14、开关车门造成交通事故的;
  
  15、机动车进出停车场或停车泊位时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事故的;
  
  16、单方发生交通事故。
  
  我们可以知道,对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比例的问题,是需要根据不同情况分情况讨论的,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等不同情形,另外当事人如果对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是可以进行救济的,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遗弃小孩判刑多久 如何处罚遗弃罪
      遗弃小孩判刑多久法律没有抛弃子女罪这个罪名,应当是遗弃罪。应当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


·在工厂上班砸脚平不上级算不算工伤?
      在工厂上班砸脚平不上级算不算工伤?一、在工厂上班砸脚平不上级算不算工伤?工作时间或工作时间前后,工作中砸到脚算工伤。职工工作时间,工作......


·租房合同违约金条款怎么订立?
      租房合同违约金条款怎么订立?一、租房合同违约金条款1、违约金应体现补偿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现行立法承认违约金具有补偿性和惩罚性多重属性,......


·最新甘肃省征地补偿标准的参考值是多少
      甘肃省目前对于当地的积存土地已经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善的监测体系,甘肃民众在征地工作开始之前就会知道具体的参考范围。说到最新甘肃省征地补偿标准的......


·上海租房需要注意什么?
      对于租房的问题,在北上广来说是一个经常需要遇到的事情,如何租到满意的房子也是困扰了不少的人。我们在进行租房的时候,也是有一定的技巧和方法需要......


·合同保全的两种权利是什么
      合同保全的两种权利是什么?合同保全有代位权和撤销权两种。(一)代位权。它是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


·用人单位为员工购买商业保险能否冲减工伤保险责任?
      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是一种法定义务,商业保险区别于工伤保险的法律强制性,属于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福利待遇,......


·精神损害费的定义和精神损害赔偿的上限
      精神损害费的定义和精神损害赔偿的上限在民事赔偿中,经常会听到精神损害赔偿,那么精神损害费的定义是什么?精神损害费的收费标准?民事诉讼中精神损害......


·侵犯名誉权的规定有哪些?
      侵犯名誉权的规定有哪些?1、《民法通则》第101条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毁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第......


·离婚之后分财产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离婚之后分财产的基本原则是什么?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


·最高院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相关规定?
      最高院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相关规定?我们知道,如果对他人造成了人身伤害,侵权人是要赔偿损失的,这点在我国人身损害赔偿的解释中有明确规定,但是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