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可以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哪些

可以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哪些1、提起诉讼或仲裁。指权利人提起民事诉讼或仲裁,请求法院或仲裁庭保护其权利的行为。同时应注意,权利人起诉后又撤诉的应视为与请求相同的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包括民事诉讼法上的一切权利主张形式,如起诉、应诉,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申请支付令、申报破产债权、申请强制执行等,也包括依照其他法律规定的争议解决程序提出的权利主张,还包括权利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或有关单位提出保护民事权利的请求等。2、权利人主张权利。指权利人在诉讼程序外向义务人明确提出要求其履行义务的意思通知。这种意思通知,在方式上没限制(口头或书面等能达请求效果的各种方式),只要将催告之意思传达于相对人,并于事后能证明。包括权利人向债务保证人、债务人的代理人或者财产代管人提出催告。3、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是指权利人的相对人表示知悉该权利人的权利存在的行为。同意履行义务的形式,无特别要求。关于义务人的同意应当注意以下四点:(1)义务人作出分期履行、部分履行、提供担保、请求延期履行、制定清偿计划等承诺或者行为的,应当认定为一方同意履行义务;(2)对于连带债权人中的一人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应当认定对其他连带债权人也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对于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应当认定对其他连带债务人也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3)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应当认定对债权人的债权和债务人的摘取均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4)债权转让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从债权转让通知到达债务人之日其中断。债务承担情形下,构成原债务人对债务承认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从债务承担意思表示到达债权人之日其中断。诉讼时效中断适用于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以外的诉讼时效期间类型。二、诉讼时效过了怎么办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之规定,诉讼时效应当以当事人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犯时计算。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仅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也就是说,当事人是可以起诉的,请求法院审理案件,这个起诉的权利并不消失。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如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则视为其自动放弃该权利,法院不得依照职权主动适用诉讼时效,应当受理支持其诉讼请求。通说认为,如果允许当事人预先约定抛弃时效利益,背离诉讼时效中断的宗旨。因此,许多国家的立法明确规定时效不得预先抛 弃。但是,诉讼时效期间权利人不行使权利,对权利人而言即胜诉权消灭,而对于义务人而言取得时效利益,产生时效抗辩权。既然是一种民事上的利益或权利,义务人自然可以自由处分,即可以行使,亦可以放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行政诉讼判决书格式规范 ?行政诉讼判决书格式规范 判决
      行政诉讼判决书格式规范?行政诉讼判决书格式规范判决书(××××)×行终字第××号上诉人(原审××)……(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被上......


·构成资敌罪的条件有哪些?
      构成资敌罪的条件有哪些?资敌罪是指战时供给敌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资敌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


·解除收养关系的方式是什么
      解除收养关系的方式是什么对于收养关系,是通过法律行为在当事人之间建立一种拟制的血亲关系,这样的关系自然而然也是有解除的可能。需要注意,我国解......


·上班的时候扭着腰了算不算工伤
      上班的时候扭着腰了算不算工伤一、上班的时候扭着腰了算不算工伤算工伤,根据法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


·生产有害食品罪既遂刑事责任应该怎么承担?
      生产有害食品罪既遂刑事责任应该怎么承担?生产有害食品罪既遂刑事责任,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


·农民遇到粮库欠钱不还怎么办?
      农民遇到粮库欠钱不还怎么办?1、粮库欠钱不还农民可以与粮库的负责人协商粮款的支付事宜,对于无法协商一致的,那么可以向法院起诉,此时需要带着效欠......


·开发商延期交房怎样赔偿
      由于建筑工程能否完工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因此,若是遇到了未能预测到的情况,无法按时完工,开发商延期交房也在所难免。那么,出于保护购房者利益的......


·被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后对现公司的股价有何影响?
      被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后对现公司的股价有何影响?一个公司,想要规模发展的越来越大,以及未来的走向更加明确化,那么毋庸置疑的,大多数公司都会考虑上......


·人身伤害案件诉讼时效中断的条件有哪些?
      人身伤害案件诉讼时效中断的条件有哪些?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


·婚后一方出资购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后一方出资购房属于共同财产吗购买的房产资金来源如果属于《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则属于共同财产。如果......


·离婚如何分财产分割夫妻离婚财产分配
      离婚如何分财产分割夫妻离婚财产分配,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