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故意伤害致死最轻判几年?

故意伤害致死最轻判几年?故意伤害致死最轻判十年,但是还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在伤害致人死亡后,立马就自首是法定上从轻量刑的一个情节,不过至于量刑还得由法官依据案件的情况来决定。其中在司法实践的过程中,因一些过激的行为而致人死亡的情况,一般不会被判以死刑。《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二、被人故意伤害后如何要求赔偿可以起诉要求民事赔偿,如果刑事立案的话你可以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可以要求的赔偿项目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在故意伤害行为实施之后,若是对方死亡,并且伤害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此时构成故意伤害罪,违法者最低会被判处执行十年有期徒刑的处罚,同时还会被要求支付罚金、经济赔偿金等。对于明知对造成对方死亡,依旧实施侵权行为的,按照故意杀人罪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交通事故的赔偿是给哪些人的
      交通事故中涉及到的赔偿范围主要就是两方面,即造成的人身伤害与造成的财产损失。知道具体的赔偿范围之后,还要清楚这个赔偿是应该对谁做出的,也就是......


·员工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了人身损害的
      员工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了人身损害的,此时经过认定其实可以确定是否属于工伤,如果属于工伤则用人单位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此时有的单位为了逃避......


·律师在批捕阶段的陈述意见是什么?
      一、律师在批捕阶段的陈述意见是什么?律师在批捕阶段的陈述意见是可以从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且其深刻追悔,无逮捕之必要。这份法......


·不认定为工伤后怎么处理
      不认定为工伤后怎么处理一、不认定为工伤后怎么处理1.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关键看是否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十五条之规定(且不存在第十六条所......


·民事开庭前要准备什么?
      一、民事开庭前要准备什么民事诉讼开庭前准备有:当事人应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进行分析,为庭审对证据发表意见做好准备;确认开庭时间......


·刑事案件流程及时间是什么?
      一、刑事案件流程及时间是什么?刑事案件流程及时间是: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人民检......


·眼部司法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司法鉴定的结果直接影响到最后受伤者所获得的赔偿金额的多少。因此,当事人需要提前了解司法鉴定的相关程序问题,避免在司法程......


·诈骗罪266条说的什么内容
      是非与羞耻之心,人皆有之,但在这个复杂的社会上,人往往会因为利益的驱动,做出有违本心的事来,诈骗是其一。我国法律对诈骗罪有明确的司法解释和处......


·虚假诉讼罪是刑事案件吗
      虚假诉讼罪是刑事案件吗虚假诉讼罪是属于刑事案件的,虚假诉讼罪的入罪条件是行为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


·医疗美容纠纷?
      医疗美容纠纷有哪些?一、医疗美容纠纷有哪些随着美容业的蓬勃发展,美容导致毁容的案件不断增多,医疗美容纠纷也随之增多。医疗美容纠纷主要包括以......


·执行没收财产有什么注意事项
      法官要是在量刑处罚的时候,判处主刑的同时又判处了附加刑的话,则此时要是需要实际执行所判的附加刑的。其中比较常见的有没收财产。那判决生效之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