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的规定是什么?

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的规定是什么?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的规定是三年的时间。当合同未约定履行期限的情形,债权人第一次向债务人主张权利时,即为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时,债务人从此时具有履行债务的义务。如不履行,则构成对债权人权利的侵害,且该侵害为债权人所应知,诉讼时效当然应从此时起算。当然,如果债权人给债务人必要的准备时间(宽限期)的,诉讼时效从准备时间(宽限期)届满时起算。1、关于分期履行的合同的诉讼时效的起算。关于诉讼时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的规定,应按每笔相对独立的债权履行期限届满时分别起算。2、保证债务诉讼时效的起算。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向保证人主张了权利,则保证期间的使命完成,功成身退,而让位于诉讼时效,保证责任的诉讼时效从此开始计算。3、合同无效情况下诉讼时效的起算。合同无效,但当事人不知道也不应知道合同无效而将合同作为有效合同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合同义务的,诉讼时效应以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开始计算;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从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开始计算。合同无效产生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应从法院关于合同无效的判决生效之日起算。二、合同解除情况下诉讼时效的起算规定是什么?在合同解除返还原物,因该物权返还请求权自合同解除生效之时产生,其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应为合同解除生效之时。因解除合同,产生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在协议解除的情况下,当事人有损害赔偿的约定时,依其约定。当事人未采取补救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等情况下,其起算点为损害赔偿责任成立的次日。起诉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起算。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自权利人提起诉讼时即发生,而不是送达给相对人之时。当代社会关于合同方面发生纠纷之后是有诉讼时效的规定的,必须要在时效内提起诉讼,否则就有可能导致自己债权的胜诉权丧失。一般情况下,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规定是三年的时间。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买卖不破租赁异议应该怎么写起诉状?
      一、买卖不破租赁异议应该怎么写起诉状?民事起诉书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联系方式。被告:姓名、性别、出生......


·农用车在自己村里被交警查合法吗
      只要农机驾驶员有违章行为,交警是可以拦下并暂扣农机驾驶证的。虽然农机驾驶证的发放是不是交警部门,但交警部门是有权管理农机驾驶员的违章行为的。......


·国家赔偿的主要方式是什么?
      有损害就应当有赔偿,即便是对国家来说也不例外。在我国,国家赔偿分为司法赔偿和行政赔偿这两种,且只有在《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范围内的事项国家方给......


·劳动合同怎么签订
      劳动合同怎么签订(一)签订劳动合同:知己知彼,百战不殆1、了解你的需要和你未来雇主的需要。聘用合同谈判需要权衡与协调,要在这类谈判中成功,你......


·朋友欠钱不还不认账怎么办 一、朋友欠钱不还不认账怎么办?
      朋友欠钱不还不认账怎么办一、朋友欠钱不还不认账怎么办?朋友欠钱不还不认账的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证据主要包括:(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


·公司设立与成立的区别是什么?
      公司设立与成立的区别是什么?公司设立与成立的区别是法律效力法律性质都有不同。公司的设立行为是为组织公司之发起人之设立行为,有法律行为,亦有非法......


·土地使用权证和契证具体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证和契证具体是什么《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证件,由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机关核发,其他......


·民事诉讼需要缴费吗?
      民事诉讼需要缴费吗?一、民事诉讼需要缴费吗?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应当依照本办法交纳诉讼费用。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


·合法分居离婚的条件都有哪些
      说到分居离婚,其实这种情况下一般都是通过诉讼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的。而此时自然也就要满足法律中关于分居离婚的条件规定了,不过现实中很多想要以这......


·一、胁迫结婚属于无效婚姻吗?
      一、胁迫结婚属于无效婚姻吗?不属于无效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


·分公司能否参与投标并签订合同
      分公司能否参与投标并签订合同一、分公司能否参与投标并签订合同?不可以,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