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买房子产权到期了怎么办

买房子产权到期了怎么办
  ?1、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至于再次申请的期限,不应该超过30年。2、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对业主进行补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通过调查了解第一种方法得到您的普遍认可,也有一部分人认为房子根本就住不到70年就会拆迁。按
  照新颁布的《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
  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
  重新签订合同,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
  权由国家无偿收回。”70年产权房和40年产权房的价格无法直接换算,主要还看房子位置、配套等综合因素,如果40年产权房,在稀缺地段,也是可以很高价格的。通过上文我们可以了解到,房子产权是有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种,我们所说的房子产权到期指的是土地使用权到期,一旦产权到期后只要交纳土地出让金就可以了。如果你还有疑问的话,我们建议您来电咨询的专业的律师,让律师为你解答。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如何认定事实婚姻与同居关系?
      如何认定事实婚姻与同居关系?男女双方在一起生活的情况是属于事实婚姻还是属于同居关系,主要可以分为以下三种:1、凡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


·一、成年在校大学生可否起诉要求抚养费?
      一、成年在校大学生可否起诉要求抚养费?根据《婚姻法》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故......


·一、醉驾好久出结果是否还要判刑?
      一、醉驾好久出结果是否还要判刑?如果司机的醉驾行为产生了严重的后果是肯定会被判刑的,而醉驾的结果实际上会经历比较长的法定程序,所以当事人耐心......


·财产保全复议申请人不服裁定应该怎么办
      财产保全复议申请人不服裁定应该怎么办一、财产保全复议申请人不服裁定的法律规定对法院的财产保全措施可以复议一次,对裁定不服的话,可以对涉案案件......


·2018最新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2018最新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住院伙......


·离婚之间转移财产如何处理
      离婚之间转移财产如何处理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


·已经建立劳动关系要多久内签署劳动合同?
      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单位录用员工,双方要签署书面的劳动合同,这是证明劳动关系的最有力证据。有时候,用人单位在为员工办理入职手续时,没有同时签署......


·合同的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是一种法律制度,它规定的是确认法律文书和法律事实发生或消失法律效力的时间范围。设定诉讼时效,不是保护债务人,而是促使债权人积极、主......


·合同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有哪些?
      合同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有哪些?一、合同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有哪些?1、无过错责任这一原则是指凡违反合同的行为,除了免责的外,都必须追究违约......


·参加旅行社受到损害怎么办 ?
      参加旅行社受到损害怎么办?一、参加旅行社受到损害怎么办1、这种情况中,旅行社免除自己主要的责任,不能当然免责,所以即使旅途中发生的是不可归......


·《民法典》中的过错推定原则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中的过错推定原则的适用范围有哪些?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受侵害时,教育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1199条)2、下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