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合同纠纷诉讼时效多少年?

合同纠纷诉讼时效多少年?一般的合同纠纷诉讼时效为3年。由于合同的复杂性、地域性,因此,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其他法律规定了特别时效的,依照其规定,如海商法规定的货运赔偿请求权的时效为一年。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当应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诉讼或者仲裁时效是权利人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解决争议,保护其权益而提起诉讼。二、合同诉讼应向哪个地区的法院提起?诉讼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否则法院不会受理,诉讼程序也不会启动。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经济合同纠纷原则上由被告所在地(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但当事人还可以约定管辖,即合同的当事人在书面协议中选择由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或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约定管辖的不得违反法律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三、合同起诉的条件是什么?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经济合同纠纷当事人提起诉讼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符合上述条件的,原告(当事人)应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几年的相关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对于合同纠纷的具体处理方式,可以由当事人根据实际的情况,提交有关材料到司法机关进行诉讼处理,对于相关事项的处理,应当在具备诉讼时效的基础上提出,但如果存在诉讼时效中止或者中断的情况,是可以对诉讼时效进行再次认定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高空坠物派出所不管吗?
      高空坠物,这种现象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确实也是比较常见的。因为有些居住在小区高楼当中的人们,他们在摆放一些物品,或者是一些其他的装饰物品的时候......


·员工被隔离期间算作旷工吗?
      员工被隔离期间算作旷工吗?依据我国相法律的规定,新型冠病毒感染都隔离治疗期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不属于旷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


·湖南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区别是什么
      湖南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区别是什么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深切的认识到了土地资源对于我们的重要性,各种活动都离不开土地。并且国家为了适应......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征地补偿标准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征地补偿标准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土地有三类、四类土地二种:三类区片区片范围:祖庙街道、石湾街道、张槎街道。补偿标准:耕地:......


·我国法律规定
      我国法律规定,在某些情况下,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需要对该员工做出相应的赔偿。当然,也只有在满足了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才是需要赔偿被辞退的员工。......


·父母去世后房产继承女儿女婿是否有继承权?
      父母去世后房产继承女儿女婿是否有继承权?父母去世后房产继承女儿女婿是有继承权,女儿是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女婿在丧偶后赡养岳父母的也能拥有继承权......


·同时构成招摇撞骗罪和诈骗罪怎么判罚?
      同时构成招摇撞骗罪和诈骗罪怎么判罚?一、同时构成招摇撞骗罪和诈骗罪怎么判罚?同时构成招摇撞骗罪和诈骗罪的属于法条竞合,按诈骗罪处理,因为招......


·盗窃罪犯罪类型属于哪种?
      一、盗窃罪犯罪类型属于哪种?盗窃罪的犯罪类型属于侵犯财产犯罪。构成盗窃罪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2.行为人实施了秘......


·关于自诉案件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有什么不同
      关于自诉案件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有什么不同告诉”是刑法上的概念,“自诉”是刑事诉讼法上的概念,一为实体法,一为程序法,两者具有本质的不同。1、从......


·辨认笔录是哪类证据2023
      辨认笔录是哪类证据1、根据辨认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人身辨认、照片辨认、物品辨认、场所辨认以及尸体辨认。2、根据辨认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一对一......


·众所周知
      众所周知,一段破碎的婚姻最终只能走向离婚的结局。离婚一般都有相关的办理流程。双方可以通过和解协商的方式,起诉离婚也是一种方法。但是无论用哪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