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遗赠扶养协议书的形式要件有哪些

遗赠扶养协议书的形式要件有哪些?1)遗赠人和扶养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协商一致,协议条款完备,权利义务明确、具体、可行;3)遗赠的财产属遗赠人所有,产权明确无争议;财产为特定的、不易灭失;4)遗赠人的债权债务有明确的处理意见;5)遗赠人有配偶并同居的,应以夫妻共同为一方签订协议;6)扶养人有配偶的,必须征得配偶的同意;7)担保人同意担保的意思表示及担保财产;二、遗赠扶养协议的基本内容有哪些?(1)遗赠人与受赠人的姓名、住址等基本情况。(2)遗赠人愿将其所有的财产在其死亡后赠送给受赠人。要写明遗赠财产的基本情况,必要时注明财产权属证明。(3)受赠人的义务。如给予遗赠人的各种费用,对遗赠人养老送终等等。(4)遗赠人和受赠人有权终止协议的条款。(5)生效条款。如可以约定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也可以约定自公证之日起生效。三、遗赠扶养协议的特点有哪些?(1)遗赠扶养协议的主体一般有限制。遗赠人只能是公民,抚养人可以是公民(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也可以是集体所有制组织,而且须具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同时扶养人没有法定的抚养义务。(2)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协议行为。(3)遗赠扶养协议双方,互相权利,互负义务。抚养人负有对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接受遗赠人遗赠财产的权利;遗赠人享有接受抚养的权利,负有将其遗产遗赠给抚养人的义务。(4)遗赠扶养协议必须是书面形式,不能为口头形式,以便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有利于协议的履行。一份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是必须要满足以上基本条件的,而双方在签了遗赠扶养协议以后就应该遵守契约精神,赠与人和抚养人不能无缘无故的毁约,已经决定赠送给抚养人的财产,就不可以再随便处置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结婚半年离婚流产一次怎么赔偿
      并不是每一个小生命的诞生都是令人惊喜的,如果婚后婚姻生活不美满,双方预离婚,不希望孩子的诞生,会选择流产。众所周知,流产对女性的伤害非常大,......


·销售有害食品罪怎么构成的?
      1、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承诺的有效条件
      根《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18条规定,所谓承诺是指:“受要约人作出声明或以其它行为表示对一项要约的同意即为承诺。”可见承诺的实质是被要......


·职务发明如何确定发明人
      职务发明如何确定发明人?职务发明的发明人是职工本人,职务发明人、设计人享有下列权利:1、职务专利的发明人、设计人有权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该专......


·最新甘肃省庆阳市华池县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甘肃省庆阳市华池县征地补偿标准  甘肃省庆阳市华池县的土地共分为三类:  一类区片范围:柔远镇(城关村、孙家川村、张川村)。  补偿标准......


·汇编作品中具体著作权属于编辑作者还是汇编作者?
      汇编作品中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汇编作品中独立存在、单独使用的原作品,其著作权由该作品的作者享有。原作者对作品所享有的......


·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支付医疗补助费吗?
      一、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支付医疗补助费吗?根据《劳动合同条例》第44条规定,用人单位以医疗期满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院对于战时故意提供虚假敌情罪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法院对于战时故意提供虚假敌情罪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一、法院对于战时故意提供虚假敌情罪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战时故意提供虚假敌情罪的最新量刑......


·深圳房地产融资公司的融资方式有哪些?
      深圳房地产融资公司的融资方式有哪些?一、基金组织一种是基金组织,手段就是假股暗贷。所谓假股暗贷顾名思义就是投资方以入股的方式对项目进行投资......


·劳动仲裁要多久能做出裁决
      劳动仲裁要多久能做出裁决一、劳动仲裁要多久能做出裁决《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仲裁从立案到结案是45天,特殊情况可由院长批准延长15天,因......


·公司拖欠薪水能离职吗
      公司拖欠薪水能离职吗按规定,劳动者要不想在公司待了,那么可以跟公司协商,要不就是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跟公司那边说了先。所以,劳动者要解除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