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般老人想立遗嘱怎么办理

一般老人想立遗嘱怎么办理
  
  一、一般老人想立遗嘱怎么办理
  
  1、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
  
  2、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3、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4、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5、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6、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7、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8、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9、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10、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11、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二、老人立遗嘱的程序是怎样的
  
  遗嘱可以分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和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但是法律对于各种形式的遗嘱都有严格的规定。
  
  1、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公证遗嘱未经公证撤销,都是有效的。
  
  2、自书遗嘱要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3、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4、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5、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三、公证遗嘱的内容有哪些?
  
  遗嘱内容包括以下:
  
  (一) 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
  
  (二) 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三) 对财产和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
  
  (四) 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五) 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
  
  在这里声明一下,订立遗嘱并不是老年人的权限,任何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在有财产的情况下,都可以通过立遗嘱对自己财产进行支配。所以大家不一定在年纪比较大,或者是生病的情况下,进行订立遗嘱,随时可以订立。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什么是交强险 交强险赔偿范围与标准是什么?
      一、交强险赔偿范围与标准是什么?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


·婚姻法承认事实婚姻吗?
      婚姻法承认事实婚姻吗?1、现在,我国婚姻法对于事实婚姻已经不再被承认。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从条例施行之日起,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


·单位在试用期辞退员工可以吗
      法律在赋予了劳动者辞职的权利之后,同时也赋予了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权利。但不管是哪一方,在实际行使自己的权利时都需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那......


·离婚财产什么时候过户?
      离婚财产什么时候过户?离婚财产离婚手续完成后的两年的时间内过户,至离婚房产是有执行时效的,通常为期限为2年。若一方直接起诉要求另一方履行离婚协......


·起诉离婚三次了能判离吗?
      现在结了婚又离婚了的夫妻有很多,这当然没什么,不过也有些人死缠烂打死活不肯和平离婚,在这样的情况下也就只能通过诉讼来判决离婚了,但更可气的是......


·有乙肝是否能免行政拘留
      有乙肝是否能免行政拘留生病不可以免除行政拘留,可以申请暂缓执行。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七条:公安机关应当在......


·诉讼离婚需要多长时间?
      诉讼离婚需要多长时间?生活中,有的夫妻一方坚持不离或虽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达不成协议的,只有通过法院诉讼离婚。而离婚诉讼就是指婚姻......


·超过20年工龄遣散费是多少
      超过20年工龄遣散费是多少一、超过20年工龄遣散费是多少?超过20年工龄遣散费最多是12个月的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用提前公告吗?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用提前公告吗?《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简称:该司法解释)第二十条规定了刑事附带......


·违约方不享有使用以通知方式解除合同的权利
      使用通知方式解除合同的权利属于享有法定或者约定解除权的当事人才能行使的权利,作为违约方,并不享有该单方通知解除权。如违约方认为合同的继续......


·打架斗殴逃逸法律会怎样处理
      打架斗殴是一类较为恶劣的违法案件行为,我国对这类犯罪者进行相应的处罚。如果打架斗殴的犯罪者在打架后进行逃逸的,我国的公安机关会对这类人进行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