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公司申请破产不给员工补偿合法吗

公司申请破产不给员工补偿合法吗一、公司申请破产不给员工补偿合法吗
  公司申请破产不给员工补偿是不合法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破产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员工赔偿。司破产,应按规定给予员工解除合同补偿金,标准为:工作满一年的给一个月补偿金(月平均工资),如果做了十年,应该给十个月补偿金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后产生的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福利待遇等争议,劳动者能够证明用人单位承诺支付的时间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的具体日期的,用人单位承诺支付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劳动者不能证明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公司破产,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公益债务后,首先是补偿员工应得收入。员工应得收入的支付顺序:
  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费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帐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补偿金按工龄计算: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一年超过6个月按一个月工资计算,低于6个月按半月工资计算),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按比例分配。
  二、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以上内容就是对“公司申请破产不给员工补偿合法吗?”的解释和整理,由此我们能够知道,公司即使是破产,也要按规定给予员工一定金额的解除合同补偿金,具体数额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建议您咨询一下网站的专业律师,我们会竭诚为您提供服务。
   ?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在公司工作十五年辞职补偿金多少
      在公司工作十五年辞职补偿金多少?在单位工作十五年自己主动离职的话公司不需要支付补偿金,受迫离职的才有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


·机动车报废的标准是什么
      机动车报废的标准是什么机动车在使用一定年限或行使达到一定公里数之后,就会报废,成为报废车辆,这样的机动车就不能再上路了。对机动车报废的标准,......


·当事人监视居住可以打电话吗
      当事人监视居住可以打电话吗根据规定,可以打电话,但是需要公安机关批准才行,而且会受到监控。第七十五条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


·行政执法办案期限为多久?
      行政执法办案期限为多久?一、行政执法及行政执法的类别?1、行政执法:广义的执法是与立法相对应的,而行政执法是狭义上的执法。行政执法是指建......


·精神抚慰金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
      精神抚慰金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在对他人的人身造成伤害后,做出的赔偿除了物质方面的还有可能涉及到精神赔偿。也就是人们常说的精神抚慰金赔偿,那......


·广告材料购销合同范本包含的内容有哪些
      广告材料购销合同范本包含的内容有哪些广告材料购销合同范本的内容广告材料购销合同范本是买卖合同的变化形式,它同买卖合同的要求基本上是一致的。......


·民事诉讼撤诉后证据材料退回吗?
      民事诉讼撤诉后证据材料退回吗?发生争议的当事人一方向法院提出诉讼后,法院会要求当事人举证,提供表明自己立场的证据。但会有一些情形是当事人双方......


·抢司机方向盘被判三年可以缓刑吗?
      抢司机方向盘被判三年可以缓刑吗?可以;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时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刑期到中期的情况下,若其中一罪有判处缓刑的量刑,......


·委托监护权转移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基于特别委托才能发生的监护权转移在现实生活中,大多数监护的转移,尤其涉及非公益性事项的监护权转移个案,应通过专项委托的方式才能实现。这类......


·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的应对措施有哪些?
      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的应对措施有哪些?一要在高科技局部领域抢占专利权制高点。中国在高科技的整体水平和绝对水平上,与世界工业强国还有一定差距,但在......


·偷税漏税补税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有哪些
      偷税漏税补税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有哪些?(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四)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