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现金支票可以背书转让吗

现金支票可以背书转让吗?如何签发? 一、现金支票不能背书
  票据法规定:
  转账支票可以背书转让、挂失止付。
  但现金支票不可以背书转让。
  如果出票人不允许转让,应在票据正面注明:“不得转让”等字样。
  如果出票人注明“不得背书转让”,不承担票据付款的责任,但要负担民事债务付款责任,即如果支票失效,要承担原取得支票的债权人相对应的债务付款责任,但不承担接受转让的债权人的票据支付责任。
   二、现金支票签发流程
  1、出票:客户根据本单位的情况,签发现金支票,加盖预留银行印鉴。
  2、提示付款:收款人持现金支票到出票人开户行提示付款,收款人提示付款时,应在现金支票背面“收款人签章”处签章,持票人为个人的,还需交验本人身份证件,并在现金支票背面注明证件名称、号码及发证机关。
  3、领取现金。
  4、挂失止付:现金支票丧失,失票人需要挂失止付的,应填写挂失止付通知书并签章,挂失止付通知书由银行提供,同时按标准交费。
  步骤详解:
  1、购买支票:客户现金支票使用完毕后,应在现金支票领用单上加盖预留银行印鉴,同时按标准交费,领取空白现金支票。
  2、客户签发票据应按照《支付结算办法》和《正确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规定》记载。签发现金支票时,应用钢笔蘸墨汁或黑色炭素笔按排定的页次顺序填写。
  3、签发现金支票时,出票人必须查验银行存款是否有足够的余额,出票人所签发的支票金额必须在银行存款账户余额以内,不准超出银行存款账户余额签发空头支票。对签发空头支票或印章与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银行除退票外并按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对屡次签发空头支票或印章与预留印章不符的支票的人,银行可根据情节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直至停止其向收款人签发支票。
  4、“出票人签章”栏应加盖预留银行印鉴,缺漏印章或印鉴不符时,银行予以退票,并按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千元的罚款。
  5、要严格执行支票有效期限的规定。支票付款的有效期为10天(中国人民银行另有规定的除外)。有效期限从签发支票的次日算起,到期日如遇节假日顺延。过期支票作废,银行不予受理。签发支票必须填写当日日期,不得签发远期支票。
  6、现金支票提示付款期限为10日,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
  7、客户结清销户时,应将未用空白支票缴还银行。
  8、现金支票仅限于收款人向付款人(出票人开户行)提示付款。
  看了上文您应该明白了,现金支票可以背书转让吗这个的答案是否定的,转账支票才可以背书转让,支票只可以支取现金,您要注意与转账支票区分。同时,支票签发方应注意有关规定,不能开出空头支票,也不能签发远期支票,希望以上我们整理的内容对您日后实际应用会有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捡到遗失物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捡到遗失物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捡到遗失物的法律规定是什么遗失物,是指他人不慎丧失占有的动产。拾得遗失物是指发现他人遗失物而予以占有的法律......


·广告业公司广告收入纳哪些税?
      一、广告业公司广告收入纳哪些税?广告业公司广告收入需要缴纳的税款项目有:广告公司主要涉及的税种有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以及附征的城建税、教育附......


·双方已经订立了二次固定期限合同,第二次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是否还有终止合同的权利?
      2007年6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在关于劳动合同法新闻发布会上对此问题进行了说明,与第一种意见一致:“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后,劳动者没有本法......


·公司倒闭我们是派遣员工赔偿怎么办
      公司倒闭我们是派遣员工赔偿怎么办一、公司倒闭派遣员工的解决办法如果是用工单位倒闭,用工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用工单位只需将劳务派遣工退回......


·信用卡诈骗多少钱立案标准
      一、信用卡诈骗多少钱立案标准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


·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怎么支付?
      我国的劳动合同法等法律保障的是劳动关系双方的基本权益,根据法律的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如果合同未到期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一、不服交通事故的赔偿怎么办?
      一、不服交通事故的赔偿怎么办?一是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当事人的申请,对当事人之间有争议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进......


·劳动法规定的加班工资包括哪些
      劳动法规定的加班工资包括哪些用人单位在约定的工作时间外,安排劳动者继续工作的话,我们称之为加班。此时,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一定的加班工资。那......


·交通事故被撞伤误工费怎么算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为:
      交通事故被撞伤误工费怎么算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为: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1)有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正常情况下劳动工......


·应该如何进行专利权人变更
      应该如何进行专利权人变更?首先应签订转让合同;到专利局办理登记手续,并由专利局公告,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1、签订转让合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的......


·一、根据民法规定什么叫交通事故赔偿?
      一、根据民法规定什么叫交通事故赔偿?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赔偿指的就是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根据责任划分的比例,由双方当事人承担一定责任的赔偿义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