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工伤事故损害赔偿责任构成要件有哪些?

工伤事故损害赔偿责任构成要件有哪些?
  
  1、职工与企业或雇主之间必须存在劳动关系。
  
  在我国,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合伙企业、三资企业以及私人雇工,凡使用劳动力,均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使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职工。即使是国营企业,也都全面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因而,无论是职工与企业之间,还是职工与雇主之间,凡是用工,一律以劳动合同的形式固定其劳动法律关系。在用人单位和职工之间存在劳动合同,是构成工伤事故责任的必要要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才有构成工伤事故的可能,没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无论受何伤害,都不属工伤事故,不构成工伤事故的保险责任或者赔偿责任。建立劳动法律关系的形式,原则上应以书面形式为必要。即使企业与职工之间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建立了实际的事实劳动关系,也应当确认这种劳动关系,使职工的权利受到保护。
  
  2、职工必须受有人身损害事实。
  
  工伤事故的损害事实,是职工人身遭受损害的客观事实,不包括财产损害和其他利益的损害。职工的身体权、健康权、生命权,都在劳动保险的范围之内,都是工伤事故侵害的客体。工伤事故的主要侵害对象,是职工的健康权和生命权,事故致职工伤害,致伤或者致残,侵害的是健康权;致死,则侵害的是生命权。在确定工伤事故责任的时候,应当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认定的意义在于确定是否构成工伤事故责任,而劳动能力鉴定则是为了确定工伤职工享受何种工伤待遇。因此,只要将职工的人身伤害认定为工伤,即具备工伤事故损害事实的要件。
  
  3、职工的损害必须是在其履行工作职责的过程中发生的。
  
  对于该构成要件,工伤事故责任与雇佣人监督、管理不善使受雇人在执行职务中致他人损害赔偿责任比较相似,但二者有两点区别:第一,职工是在履行工作职责中致自己伤亡,而非他人伤亡,这是区别这两种侵权损害赔偿法律关系的原则界限。第二,在执行职务的要求上,工伤事故的构成要求明显比雇用人对外赔偿责任的要求为低;雇用人对外的替代赔偿责任要求受雇人必须是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因执行职务的行为致他人以损害,非因执行职务的行为致害他人,不构成此侵权责任;工伤事故也要求受雇职工的损害是在履行工作职责中发生,这也是执行职务,但并不要求必须是因其执行职务行为所致,也包括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因其他原因所致,如:机器故障、他人疏忽等。无论何种原因,只要职工在履行工作职责的范围内造成自身损伤,就构成本要件。
  
  4、该事故须是职工受到损害的原因。
  
  事故必须是造成职工人身损害的原因,这是构成工伤事故责任对因果关系要件的要求。事故是职工人身损伤的原因,一般应当要求其因果关系为必然因果关系,即劳动者的损害事实,必须是企业事故直接造成的,否则不构成工伤事故的损害赔偿责任。但是,在事故与损害之间具有相当因果关系的,应当认定为有因果关系。例如,事故致职工身体损伤,没有直接造成死亡的后果,但是职工受到伤害之后受到破伤风病毒感染,因而致死,事故与伤害之间具有直接因果关系,与死亡之间具有相当因果关系,因而应当认定事故与死亡之间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构成工伤事故责任。
  
  工伤事故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1.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金额 药品金额 住院服务费金额。
  
  (依据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人/天)×70%×人数×天数。
  
  3.交通食宿费赔偿金额=交通费 住宿费 伙食费。
  
  4.辅助器具费赔偿金额=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器具数量。
  
  5.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50%(完全不能自理)40%(大部分不能自理)30%(部分不能自理)。
  
  6.伤残补助金赔偿金额=本人工资(元/月)×24(一级伤残)22(二级伤残).6(十级伤残)。
  
  7.伤残津贴赔偿金额=本人工资(元/月)×90%(一级)85%(二级).75%(四级)。
  
  8.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9.丧葬补助金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6。
  
  10.供养亲属抚恤金赔偿金额=工亡职工本人工资(元/月)×40%(配偶)30%(其他亲属)(孤寡老人或孤儿在上述标准上增加10%)。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分公司有权利签合同吗?
      分公司有权利签合同吗?分公司无权签订合同,一般情况下由总公司授权或者直接签订合同,公司法第31条“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结婚买房手续有哪些?
      说到结婚,您首先想到的就是买房吧。在传统的婚姻概念中,有房才是有家,所以买房是十分必要的。那么关于结婚买房手续有哪些这个问题,您了解多少呢?下......


·合同纠纷管辖如何确定,管辖地在哪 ?
      合同纠纷管辖如何确定,管辖地在哪?一、合同纠纷管辖如何确定,管辖地在哪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没......


·劳动关系法律规定主要有哪些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相信劳动关系会成为以后社会关系当中的一个中坚力量。所以必须处理好劳动关系以后,才能够有利于社会的和谐发展和用人单位的......


·刑法中行贿罪由哪个部门受理立案?
      一、刑法中行贿罪的由哪个部门受理立案?由公安部门立案,行贿罪属于相对犯罪了,如果能找到受贿者,并有贿赂造成的违法后果一般比较容易立案。国家......


·物权法中关于拾得遗失物的规定有哪些?
      民法典中关于拾得遗失物的规定有哪些?第三百一十四条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请问十二的孩子有权选择监护人吗?
      请问十二的孩子有权选择监护人吗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我们可以清楚的了解到,有关十二的孩子有权选择监护人吗这个问题给出了相应的回答,年满十周岁......


·两高关于国家赔偿的司法解释
      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利用文字的奇异性来误导不懂得法律知识的人,也为了能节省法院审理案件的时间,国家立法机关或其他部门在颁布一项新的法律之后,一......


·团伙故意毁坏财物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故意毁坏财物罪量刑标准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具体量刑看情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


·民法通则抚养的亲属中的直系亲属指哪些?
      民法通则抚养的亲属中的直系亲属指哪些?从法律条文上看,民法典并未对民法通则抚养的亲属中的直系亲属进行修改,故而公民可以参考民法通则的规定,......


·隐名股东要求退股规定是什么?
      隐名股东要求退股的规定是什么?隐名股东要求退股的规定是公司已经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相关的利润,但是这连续5年都是盈利的情况下,股东可以选择退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