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专利权怎么获得?

专利权怎么获得?专利权的期限是几年?
  
  ?一、专利权怎么获得?
  
  需要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经审核通过才能取得专利权。
  
  发明专利申请经过专利局初步审查、实质审查均未发现驳回理由的,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专利局将发出“授予专利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通知申请人办理登记手续。
  
  申请人按期办理登记手续的,专利局将授予专利权、颁发专利证书,并予以公告。
  
  专利权自证书颁发之日起生效。期满未办理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
  
  专利权的取得需要的条件规定: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称专利三性,缺一不可。
  
  1、新颖性
  
  就是要求在申请日前世界上没有的,没有公开销售、展览过;
  
  2、创造性
  
  就是要求比申请日前已有技术更先进;
  
  3、实用性
  
  就是要求能够工业化生产。
  
  专利法还规定授予专利权的,要求与申请日前世界上已有的设计不相同且不相近似。
  
  
  
  
  二、专利权的期限是几年?
  
  不同类型的专利有效期也是不同的。
  
  按照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
  
  1、发明专利
  
  专利法所称的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发明是人们利用自然规律解决生产生活中各种问题的技术解决方案。
  
  发明分为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两大类型。产品发明是关于新产品或新物质的发明。方法发明是指为解决某特定技术问题而采用的手段和步骤的发明。对发明专利申请,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条件的,授予发明专利权。
  
  2、实用新型专利
  
  专利法所称的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与发明的不同之处是:
  
  第一,实用新型仅限于具有一定形状的产品,不能是一种方法,如生产方法、试验方法、处理方法和应用方法等;
  
  第二,对实用新型的创造性要求不太高,而实用性较强。针对后一特点,人们一般将其称为小发明。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条件的,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
  
  3、外观设计专利
  
  专利法所称的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其中发明专利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之日起计算。
  
  专利法第4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
  
  1、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
  
  2、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
  
  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和公告。
  
  
  
  
  三、如何保护自己的专利权?
  
  专利权保护可分为两个部分:即内部加强监管与及时寻求救济。
  
  1、首先,企业应依据《专利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申请并取得专利权。企业应特别重视专利权的申请。
  
  当企业在开发新产品或新技术时,如果预计到新产品或新技术将会给自己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就应当在该产品生产之前进行专利的申请,例如可以委托如佰腾专利巴巴这样的代理机构代理申请,而不要为了追求短期的市场效益先把产品投放市场,然后再去申请专利。
  
  2、其次,企业应该在其内部建立专门的专利管理制度或机构,配备专业人员进行专利权的管理。
  
  企业在依法取得专利权后,在专利权保护期限内应依据《专利法》第四十三条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八条的规定,在专利权被授予的当年就要开始缴纳年费,以后的年费应当在上一年度期满前缴纳。
  
  因此,如果企业没有按规定缴纳年费,专利权将会在保护期届满前终止。年费的缴纳也可以委托专利巴巴等事务所代为缴纳。
  
  3、另外,企业所设的专利管理机构还应负责专利的许可使用、专利权及专利申请权的转让及与专利权相关的委托开发合同等事宜,以切实在这些方面保护企业专利权,发挥专利权在企业经营中的作用。
  
  4、再次,企业应注意避免因专利人才的流失而导致的对于本企业专利技术的侵害。现-代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往往是由企业所拥有的人才所决定的,而涉密人才尤其是专利人才的流失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5、最后,企业应重视对于专利权受侵害后自身所应采取的救济措施。由于专利权的保护技术难度较大,很多证据又极易灭失或不易取得,因此在实践中,企业往往会因为怕麻烦或其他种种原因放弃了对自己专利权的保护,使自己的损失无限制地扩大。
  
  其实,目前我国法律对专利权的保护力度越来越大,如包括海关保护在内的专利权行政保护、专利权司法保护等。
  
  专利侵权行为的普遍存在已是不争的事实,在中国,享有知识产权的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其权利受到损害时,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享受切实有效的司法保护。
  
  人民法院对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加大了专利权的保护力度。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小额借款需要哪些条件
      小额借款需要哪些条件民间借款是近几年来兴起的一个行业,为了周转自己的资金,或者是为了享受到某种服务,很多人都会选择小额借款的方式,来提前消......


·什么是强制医疗?
         强制医疗涉及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和社会的公共安全,原来由公安机关决定和执行。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将这一制度纳入特别程序,规......


·办理公证遗嘱要什么材料
      公证遗嘱要什么材料所谓公证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订立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遗嘱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


·建设工程质量问题诉讼时效是多久
      建设工程质量问题诉讼时效是多久诉讼时效是指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


·股东会决议中罢免法定代表人要满足哪些条件?
      股东会决议中罢免法定代表人要满足哪些条件?一、股东会决议中罢免法定代表人要满足哪些条件?(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


·竣工工程质量必须符合现行那些标准
      一、竣工工程质量必须符合现行的工程标准1、标准规定钢筋进场时,应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和重量偏差检验,检验结果必须......


·什么是工程质量保修金?
      什么是工程质量保修金?由于工程质量即关系者企业的收益与发展,也影响着是否能带动一方的经济发展,且,若工程质量存在瑕疵,那么人们的生命安全会......


·刑事审判回避情形包括了哪些
      刑事审判回避情形包括了哪些在下列情况下,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应当申请回避: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


·起诉离婚要找律师吗 离婚请律师如何收费
      因为起诉离婚是打官司,关系到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而当事人为了争取更多的利益,往往会选择聘请专业的律师来提供法律帮助。那从法律角度来看,起诉离婚......


·有前科不是累犯可以判缓刑吗
      有前科,不是累犯,是否能判缓刑,要看是否符合判缓刑的条件。《刑法》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


·行政处罚应遵循的原则有哪些
      行政处罚应遵循的原则有哪些?当今社会是一个法治化的社会,各类行政机构都遵循着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的原则。对于不法分子要进行相对应的行政处罚。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