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房子赠与过户流程是怎样的?

房子赠与过户流程是怎样的?
  
  一、房子赠与过户流程
  
  1、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在场(如果是已婚得话,需要夫妻双方在场及签字,哪怕房产证上面只有一个人的名字)。
  
  2、申请材料准备好后,须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
  
  3、房产过户的申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后,房产局会给予一个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一般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左右。
  
  4、房产过户税金缴纳完毕后便可拿到房产证。
  
  二、赠与所需材料
  
  (一)办理赠与公证申情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赠与人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通行证复印件);
  
  2、赠与书;
  
  3、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存单等;
  
  4、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集体所有的,应提交该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全民所有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赠与的文件;
  
  (二)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证件:
  
  1、房屋赠与申请表;
  
  2、房屋权属证书(房屋共有的提供共有权证);
  
  3、房屋户型平面图;
  
  4、房屋赠与公证书;
  
  5、赠与人及受赠与人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与原件核对);
  
  6、契税收据
  
  三、赠与所需费用
  
  1.签署确认书赠与人与受赠人一起到房管局签署确认书,并带齐相关资料,如该物业的产权证或购买合同等;双方房地产赠与人同受赠人就无偿赠与协议,表明无偿赠与是赠与人的真实意愿,接受赠与是受赠人的真实意愿。另外,补充一点,在赠与业务当中,如果受赠人为未成年人,赠与人单方出具的赠与书亦有法律效力。收费情况:签订委托书时至少要收齐工本杂费,其中包括测绘费,100平方米以下的每份50元,公证费每份200元,查册费100元。
  
  2.评估收费情况:评估费是该物业的评估价的5‰,但每宗至少要收取1000元。由于是赠与业务,评估价通常会较市价低。
  
  3.办理赠与公证收费情况:赠与公证费是评估价的2%。
  
  4.缴纳税费收费情况:到房管局办理赠与登记,这个环节的收费比较复杂,到了房管局之后,会对该物业再重新作出评估,其中包括:契税为房管局的评估价的3%;印花税为房管局评估价的0.5%;房地产权转移登记费为每宗80元(每多一位受赠人,则加10元)。以上三项一般都由受赠人支付。还有一项是土地出让金,则按所受赠物业的房产性质而定,如部分没有交纳出让金的房改房则要赠与人补交。值得一提的是,如果赠与房产是房改房性质的,则经过此赠与手续之后,就改变了其性质,转为商品房。
  
  5.出新房产证注:如果赠与人和受赠人之间是直系亲属、姻亲的话,则免契税。如父母与子女之间或夫妻之间的赠与则免除契税。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法律规定网签需要备案么?
      法律规定网签需要备案么?1.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所以需要登记备案,原因是当合同文本签订后,必须要到房地产交易核心登记备案才能生效,由于开发商向核心送......


·5.5亿标的诉讼费是多少钱?
      5.5亿标的诉讼费是多少钱?一、5.5亿标的诉讼费是多少钱?275万元,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


·江西征地补偿新标准是在怎样进行规定的?
      江西征地补偿新标准是在怎样进行规定的?现实生活当中,您对于征收土地进行补偿都是非常关注的。这是因为,征收土地的话,势必要对普通老百姓的土地......


·交通事故经济赔偿凭证包括哪些内容?
      在车辆的行驶过程中,难免会有交通事故的发生。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当事人双方首先会选择报警,由交警对交通事故责任进行认定。交警在处理交通事故时......


·浦东离婚房产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
      夫妻双方在进行离婚的官司的过程当中,免不了会聘请律师。对于律师收费的问题肯定是比较关注的。在我国,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样,离婚中的问题也不......


·土地使用证可以加名字吗?
      土地使用证可以加名字吗?对于土地使用来说,土地使用证能够证明我们的土地使用权,在办理一些土地事项的时候土地使用权都非常重要。那如果想要在土地......


·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使用范围是什么?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土地的使用权对于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人来说非常的重要,因为对于农民来说,他们可以在土地上种植农作物,对于一些开发商来说,可......


·高空坠物是否可以报警吗?
      一、高空坠物是否可以报警吗?高空坠物可以报警,没有造成严重伤害的不需要报警,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在《侵权责任法》中第八十五条也明确指出,......


·检察院不批捕决定书多久出具?
      一、检察院不批捕决定书多久出具?不批准逮捕决定书是司法文书的一种。中国人民检察院对不批准逮捕所作的书面决定。对公安机关的提请批准逮捕书及案卷材......


·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和受贿罪有什么区别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刑法修正案(七)》新增设的罪名,它和受贿罪存在某些相似之处,有时候很难分清,但是对于二罪的区分非常必要,因为量刑十分不同。......


·根据相关规定遗嘱公证可能修改吗?
      根据相关规定遗嘱公证可能修改吗?一、根据相关规定遗嘱公证可能修改吗?遗嘱公证可以通过再立公证遗嘱的方式进行更改。遗嘱公证是公证机关根据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