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老人去世后遗产一定会按照遗嘱内容处理吗?

一、老人去世后遗产一定会按照遗嘱内容处理吗?老人去世后遗产不一定会按照遗嘱内容处理,遗嘱订立后也存在无效的情形,对于此种并不具有司法效力的遗嘱,不管是内容违法、形式不完整,还是其他原因导致的,此时都不能按照此无效遗嘱处置死者留下的财产。遗嘱无效,可以分为部分无效和全部无效两种情况。遗嘱无效的部分,并不影响或停止遗嘱其他部分的生效及执行。在部分无效的情况下,根据这一无效部分不同的具体内容,对遗产要作出不同的处理。比如,倘若遗嘱所处分的是立遗嘱人和其他人的共有财产,那么,其他财产共有人有权要求他所得的份额,而只付给遗嘱继承人相应的份额。又如,遗嘱中若对缺乏劳动能力而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没有留下必要的财产份额,那么在财产分配中,必须先行扣下这部分人必要的份额,剩余的遗产才能按照指定的内容执行。如果遗嘱全部无效,死者的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处理。二、遗嘱共有以下几个特征: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2、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3、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4、紧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口头形式而且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因此失效。5、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因为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以遗嘱方式对其死亡后的财产归属问题所作的处分,死亡前还可以加以变更、撤销,所以,遗嘱必须以遗嘱人的死亡作为生效的条件。如果遗嘱人没有事实死亡,而是在具备相关的法律条件下,经有关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遗嘱也发生法律效力,利害关系人可以处分遗嘱当事人的财产。如果在短期内遗嘱人重新出现,那相应的财产可以退还遗嘱人;如果时间较长,类如超过两年以上以及财产出现了无法退还的情况,则受益人应当对遗嘱人的基本生活在其受益的范围内提供帮助,但法定义务人不受此限。自然人在世期间订立了有效遗嘱的,在其死亡后,留下的财产才会按照此遗嘱的内容处置。若是经过鉴定,确认此遗嘱无效的,那么闲区分是部分无效还是全部无效,若是后者就只能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置此遗产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分公司注销股东会决议范本
      分公司注销股东会决议范本一、《分公司注销股东会决议》范本__市__有限公司关于注销__市__有限公司__分公司股东会决议会议时间:20__年__月__......


·民事诉讼中第三人可以是政府吗?
      合同纠纷、劳务纠纷及财产纠纷案件都属于普通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准备好诉讼状后,就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提出诉讼的一方是原告,在民事案件中,除......


·河南农村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河南农村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一、土地补偿......


·生产销售劣药法律责任是什么?
      生产销售劣药法律责任是什么?生产、销售劣药罪,是指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明知是劣药而进行生产、销售,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犯本罪,对人......


·孕妇被辞退怎么办
      孕妇被辞退怎么办1、如女职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则应撤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双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用人单位......


·软件著作权说明书包括哪些内容?
      一、软件著作权说明书包括哪些内容?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接收登记的文档包含两种:操作说明书或设计说明书。设计说明书适合没有界面的嵌入式软件,插件......


·想有商标授权的产品侵权解决方式有哪些?
      想有商标授权的产品侵权解决方式有哪些?一、想有商标授权的产品侵权解决方式有哪些?想有商标授权的产品侵权解决方式有包括行政途径解决,还有就是......


·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条件应具备哪些?
      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条件应具备哪些?受保护的作品种类进行了规定,并明确排除了不保护的对象。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及相关理论,一般认为,作品要获得著作......


·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刑法条文的内容是什么?
      现在我们出行的交通工具比较多,包括汽车、飞机或者是船只等等,这些交通工具需要自觉的爱护,但是还是会发生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的行为,这些行为就有可......


·作品著作权的内容包括哪些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四)保护......


·未付股权转让款解除协议的后果是什么?
      未付股权转让款解除协议的后果是什么?我们知道,股权是可以转让和变卖的,股权转让有相关的规定,在股权转让的时候,转让双方需要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