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没有尽赡养义务能继承遗产吗?

没有尽赡养义务能继承遗产吗《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被继承人死亡之后具备哪些条件时才能依遗嘱继承办理1.没有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效力高于法定继承,低于遗赠扶养协议。因此,只有在没有遗赠扶养协议或遗赠扶养协议无效、或虽遗赠扶养协议有效,但遗产中遗赠扶养协议尚未涉及的部分可以进行继承。2.被继承人的遗嘱合法有效。首先,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其次,遗嘱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要件,因为只有合法的遗嘱才能发生法律效力。3.遗嘱继承人没有丧失、放弃继承权,也未先于遗嘱人死亡。继承人必须具有继承资格。丧失或放弃继承权的遗嘱,继承人即不再具有继承资格,不能再适用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时,不适用遗嘱继承,也不发生代位继承。如被继承人在生前与他人签订继承扶养协议的,应该按照遗产扶养继承协议进行办理。继承人员应该对被继承人的生活进行扶养,履行责任后应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按照遗赠扶养协议继承遗产中的财产,保护自己的继承合法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社保赔偿多少钱?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社保赔偿多少钱?一、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社保赔偿多少钱?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


·借条保存年限是多长时间?
      借条保存年限是多长时间?借条的有效期是指借条的诉讼时效,借条的诉讼时效不影响借条本身的效力。只要是合法签订的真实有效的借条无论多久,借条本身都......


·结婚证是起诉离婚提交的证据吗?
      结婚证是起诉离婚提交的证据吗结婚证是起诉离婚提交的证据,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


·p2p网贷可以不还吗?
      p2p网贷可以不还吗?如今伴随着高消费的群体不断的增加,促使了许多的网贷的机构的诞生。而像是P2P网贷就是其中之一,消费者会从中进行贷款,以便购买自......


·九级工伤能有多少赔偿?
      九级工伤能有多少赔偿?九级工伤能有8个月的本人工资,这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除此之外的医疗费用,还有误工时间的赔偿费用,都能够得到赔偿。一次性伤......


·私募基金信息公示范围
      私募基金信息公示范围私募基金信息分类公示范围是什么?私募基金信息分类主要分为三种形式,一是规模类公示,二是提示类公示以及三是诚信类公示,这三者......


·9级工伤赔偿多少钱 ?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


·争夺抚养权答辩状怎样写才有利于争取抚养权子女随其生活
      争夺抚养权答辩状怎样写才有利于争取抚养权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


·醉酒驾车检察院上诉到法院判要多久?
      醉酒驾车检察院上诉到法院判要多久?醉驾的案子到检察院了,需要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就能到法院了。醉驾的案子,如果血液酒精含量在200毫克/100毫升以......


·商标诉讼要注意哪些问题
      商标诉讼要注意哪些问题根据我国多年商标司法的实践,目前企业和个人在商标侵权诉讼过程当中,需要注意两点:一、在商标侵权诉讼人当中,如果被告认......


·分居多长时间自动离婚
      分居常常是夫妻感情出现破裂的一个重要表现,很多夫妻在分居一段时间后最终以离婚收场。有些夫妻认为分居可以自动离婚,这样就避免了打离婚官司的麻烦......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