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工伤死亡法人有没有责任

工伤死亡法人有没有责任
  
  一、工伤死亡法人有没有责任
  
  工伤,如果不是重大事故罪,则法定代表人不承担刑事责任。但单位或社保部门应当赔偿补助金。
  
  丧葬补助金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1、供养亲属抚恤金:
  
  (1)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2)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3)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4)供养亲属范围:详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相关规定。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2)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二、工伤死亡赔偿如何索赔
  
  农民工因工死亡,其亲属获得的死亡赔偿属侵权损害赔偿的一种,因用工主体的不同,造成赔偿的项目和标准不一,具体有以下三种情况:
  
  1、合法用工单位发生工伤事故造成劳动者死亡,其赔偿的项目和标准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用工单位给劳动者缴纳了工伤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统筹机构向死者亲属支付,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向死者亲属支付。
  
  2、非法用工单位造成劳动者工伤死亡,按劳动部2003年19号令《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第六条、第七条之规定,由非法用工单位按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没有划分具体的赔偿项目,该办法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制定的,该赔偿应属工伤死亡赔偿金。有些省级人民政府(如河北省)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规定煤矿发生工伤死亡事故一次性赔偿不低于20万元,其他矿山不低于15万元,也属工伤死亡赔偿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3、个人(含自然人合伙)雇工非法开采发生的矿难,由于个人非法私挖乱采,不属于合法的用工主体,矿主与遇难人员之间不属于劳动法律关系,而属于雇佣法律关系,此时的赔偿金应属人身损害赔偿。由于各级人民政府对小煤矿、私营煤矿、个人私挖乱采的管理和打击力度逐年加大,个人私挖乱采的现象很少存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法定继承人伪造遗嘱是否违法
      法定继承人伪造遗嘱是否违法一、法定继承人伪造遗嘱是否违法?伪造遗嘱是违法的,伪造的遗嘱不发生法律效力,伪造遗嘱的继承人会失去继承权。《中......


·公路工程质保金规定需要交多少?
      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速度不断加快,我国公路建设进程也不断加快。公路工程质保金规定的缴纳金额是公路建设中您面临的问题之一,事实上......


·开庭最后陈述完还可以退侦吗
      一、开庭最后陈述完还可以退侦吗?可以,在一审判决作出前都可以要求补充侦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98条规定和第200条的规定,在法庭审理过程中......


·98年劳动合同范本包括哪些内容?
      98年劳动合同范本包括哪些内容?一、劳动合同范本包括哪些内容?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法定代表人:......


·只办酒席不领证能算结婚吗
      只办酒席不领证能算结婚吗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明确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


·贷款担保证明及所需材料 近来物价上涨,很多时间钱变得不值钱
      贷款担保证明及所需材料近来物价上涨,很多时间钱变得不值钱了。当有人急需一笔钱,或者需要投资的相应资金,则会通过贷款的方式筹集到钱,但是对于......


·超生社会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超生社会抚养费标准是多少?1、城镇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


·农村赌博拘留多久参与赌博一般拘留5天以下
      农村赌博拘留多久参与赌博一般拘留5天以下,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治安管理处罚法》七十条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


·查封债权期限的法律规定是怎样?
      查封债权期限的法律规定是怎样?一、查封债权期限的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以下简称《查封、扣押......


·北京限价商品房资格限制有哪些
      北京限价商品房资格限制有哪些?一、北京限价商品房资格是怎样的?北京市建委在北京建设网上公示了《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印......


·重型货车撞人后怎么处理
      (1)立即停车。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必须立即停车。停车后按规定拉紧手制动,切断电源,开启危险信号灯,如夜间事故还需开示宽灯、尾灯。在高速公路发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