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有哪些行为属于玩忽职守

有哪些行为属于玩忽职守
  
  一、有哪些行为属于玩忽职守
  
  玩忽职守的行为在客观上有两种类型:
  
  一是不履行职务型,即行为应该履行且能够发行,但不履行其职务。
  
  二是不正确履行职务型,即行为人应该且能够履行职务,但不严肃认真地对待其职务,以致错误地履行了职守。
  
  除了以上表现以外,玩忽职守罪在客观方面还必须具有“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结果”。认定是否重大损失,应根据司法实践和有关规定,对所造成的物质性和非物质性损失的实际情况,并按直接责任人员的职权范围全面分析,以确定应承担责任的大小。
  
  玩忽职守的行为方式多样,涉及面广,在不同的领域、不同的部门,有不同的规定。例如:在粮食保护、防火护林、商品检验、食品卫生、文物保护、防止伤亡事故及金融管理等方面,对玩忽职守行为以及依法应予追究的情况,本节和有关单行法规都有明确具体的规定。
  
  二、怎么处罚玩忽职守罪
  
  《刑法》397条第一款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的“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一)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9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6人以上的;
  
  (二)造成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
  
  (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四)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构成玩忽职守罪必须违反国家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而玩忽职守的行为,具体可以包括作为和不作为。有的工作马马虎虎,草率从事,敷衍塞责,违令抗命,极不负责任。有的阳奉阴违,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胡作 非为等。有的擅离职守,撒手不管;有的虽然未离职守,但却不尽职责,该管不管,该作不作,听之任之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法律中诉讼标的指的是什么?
      法律中诉讼标的指的是什么?诉讼标的是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之间所争执的需要通过审判机关的审判活动予以解决的民事、经济法律关系,亦即当事人之间的权利......


·起诉离婚要多少时间限制吗?
      我国近几年离婚率急剧上升,离婚已经不同于以前的难以启齿,离婚可以双方协商后办理离婚登记,如果无法协商一致也可以到法院进行离婚的诉讼办理离婚,......


·骗婚需要报警吗
      如果感觉到对方是在骗婚,建议向公安机关报案,由专业司法机关来进行判断、处理。根据法律规定,以婚姻为诱饵诈骗钱财,或用欺骗手段缔结可撤销婚姻的......


·少年犯的社区矫治
      国际上有关少年司法的文件主要有三个,一是1985年的《联合国少年司法最低限度标准规则》(又称北京规则),另外两个是1991年通过的《联合国预防少年犯......


·需要满足的特殊收养条件是什么?
      需要满足的特殊收养条件是什么?一、需要满足的特殊收养条件是什么?需要满足的特殊收养条件包括男性收养女性儿童需要相差40周岁以上等,由于特殊收......


·企业征地补偿是怎样的,有哪些法律依据
      企业征地补偿是怎样的,有哪些法律依据实践中不少企业也遇到过被征地的情况,尤其是那种带有工厂的企业,此时被征地,就需要对企业做出相应的补偿。那么......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贩毒犯什么法?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贩毒犯什么法?一、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贩毒犯什么法?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贩毒犯刑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


·员工不签合同被公司辞退需要赔偿吗?
      员工不签合同被公司辞退需要赔偿吗?劳动者拒绝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还无需向......


·中国劳动合同是几年的有么有要求我国对劳动者和用人
      中国劳动合同是几年的有么有要求我国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合同年限没有要求,需要但是人进行相应的协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双方......


·物业费包括电梯费吗 ?
      物业费包括电梯费吗?一、物业费包括电梯费吗电梯属共用设施设备,所以说,物业费是包括电梯日常运行,电费,维护保养等费用的。物业服务成本或者......


·仲裁案件是否公开审理公开裁决
      仲裁案件是否公开审理公开裁决一、仲裁案件是否公开审理公开裁决?仲裁案件一般不公开审理不公开裁决,我国《仲裁法》第40条规定:“仲裁不公开进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