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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往往是一个家庭的希望

孩子往往是一个家庭的希望,父母一般都是疼爱有加,细心呵护,可是生活中有的夫妻因为各种的原因,生下孩子之后,并没有进行抚养,没有履行抚养的义务,以至于在后来孩子对赡养父母有极大地怨言,那么在法律上,这种情况下孩子有赡养义务吗?
  
  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并且,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同样地,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因此,父母抚养子女、子女赡养其父母都应是双方当然的义务。而且,父母没有尽到抚养义务,子女是否要承担赡养义务,当前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不过,实践中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不能免除赡养义务:
  
  1、已婚的成年子女本人没有经济收入,但配偶的收入足以维持生活的不能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2、不能以父母因客观原因不抚养自己而推脱赡养责任;
  
  3、父母取消子女对财产的继承权的,子女仍需负担赡养义务;
  
  4、子女不能通过声明放弃财产继承而不承担赡养义务;
  
  5、父母再婚的,子女不能拒绝赡养老人。
  
  很多人可能以为父母没有抚养我,我也就不需要赡养他们,这样其实是不对的,由以上文章的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即使父母没有尽到抚养孩子的义务,孩子也不能拒绝履行自己的赡养义务,这两者是不可以抵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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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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