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到哪些机构收养孩子呢?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对于婚姻、对于子女抚养的态度都有了转变,很多人不愿意结婚,还有很多人不愿意生孩子。有很多人不想生孩子或者是没有生育的能力,会选择收养孩子,那么,应当到哪些机构收养孩子呢?
应当到哪些机构收养孩子呢?
在社会上有很多的爱心人士,他们具备一定的经济条件和较好的物质生活,他们不想让被遗弃的孩子们无家可归,他们会选择收养这些孩子,给他们一个家;还有一些人,他们在生育观念上与大多数人不一样,他们不想生孩子,有些时候他们会选择到相关机构收养孩子;还有一些人,他们没有生育的能力,但是他们又渴望一份亲子关系,他们也会选择收养孩子。收养孩子的原因多种多样,哪些孩子可以被收养,要到哪里去收养孩子呢?
根据我国的《收养法》规定,
对那些丧失父母的孤儿,还有一些查找不到亲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以及一些生父母生活有特殊原因无力抚养孩子的家长,当这些孩子都未满十四周岁,是可以被收养的。一般来说,这些情况特殊的孩子缺少父母的照料,一般不来说会被送到相关福利机关进行教育和照料,这也就说明想要收养孩子的人应当到这些福利机构办理相关收养手续,收养孩子。
根据《收养法》的规定,收养孩子应当到孤儿院、儿童福利院、儿童救助站等社会福利机构或者是一些在民政部门进行过登记的领养家庭进行收养,同时还需要注意的一点是,收养不满14周岁的孩子,根据法律规定是必须要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进行登记的。
以上讲到的大众了解最多的无亲属关系的收养,在收养关系中具有亲属关系的人员可以收养三代以内的相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虽然双方之间具有一定的亲属关系,但是同样需要严格按照收养法的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收养手续,使收养关系合法化,没有办理收养手续会带来很多的问题,例如孩子的上户口以及就学上都会有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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