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个人到了退休的年龄

一个人到了退休的年龄,想要再就业一般是很难的了,而要是退休之后又犯事的人,因为服刑期间社保机构可以停发养老金,但是刑满释放之后还是需要继续生活的,这个时候要是没有养老金的话那么生活就会没有保障,不过事实上刑满释放的退休人员可以重新领取养老金的。
  
  法律上规定退休人员出现下面情况的可以停发养老金:
  
  1、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提供本人居住地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要是因为这个情况被停发养老金的,只要后面及时补齐相关的材料文件之后还是可以接着领取养老金的。
  
  按规定是,因为材料不齐原因导致被停发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停发基本养老金后提供有效证明或经确认仍具有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的,从停发之月起补发并恢复发放基本养老金。
  
  2、下落不明超过6个月,其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员申报失踪或户口登记机关暂时注销其户口的。
  
  因为权利人下落不明导致不能继续享受养老金的,那么同样在失踪情况消失之后就可以恢复养老金,并且是从停发之月起补发并恢复发放基本养老金。
  
  3、未达到退休年龄,出境定居未办理终结养老保险关系手续,在达到退休年龄又办理了退休手续的。
  
  因为本身没达到退休年龄,因此经发现后即停发基本养老金,退还已领取的基本养老金后社保经办机构将其个人账户储存额及建账前个人缴费本息退回本人,最候终结养老保险关系。
  
  4、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被劳动教养期间的。只要离退休人员服刑或劳动教养期满后,可按服刑前或劳动教养前最后一次领取的标准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最后,其实养老金属于国家发放给退休人员的社会保障金,无法定情况社保机构不能停发,要是被无正当理由停发的,相应的权利人可以及时去申请行政复议解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客观方面是什么?
      存在着一些拐卖妇女儿童的行为,这种行为在我国将会受到严厉的打击,同样的如果是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行为也是会受到刑法的惩罚,那么聚众......


·刑法中聚众淫乱罪是什么量刑标准?
      刑法中聚众淫乱罪是什么量刑标准?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根据法律规定,所谓的聚众淫乱罪......


·城市土地使用权的期限是多久?
      城市土地使用权的期限是多久?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


·农村宅基地没有过户怎么确权
      农村宅基地没有过户的确权方式是由本人向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用地申请;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召开其村民会议就村民提出申请......


·离婚男方给女方的赔偿标准是否有明确的规定?
      离婚男方给女方的赔偿标准是否有明确的规定?离婚时男方应该给女方支付的赔偿标准没有什么明确的规定,而且并没规定经济赔偿一定是男方支付给女方的,如......


·一、合同到期公司未续签合同是否需要补偿?
      一、合同到期公司未续签合同是否需要补偿?需要,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


·贩毒多少枪毙处死?
      关于枪毙,也可以理解为死刑立即执行。我国《刑法》中规定的很多犯罪最高的处罚都是死刑,其中就包括了贩卖毒品罪。那么贩毒多少枪毙呢?换言之,贩毒多......


·劳动合同保护商业秘密条款内容有哪些
      在我国劳动保护法和劳动合同法不只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是保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劳动者违反劳动法以及合同法,用工单......


·员工因个人原因辞职的,当然拿不到经济补偿金
      员工因个人原因辞职的,当然拿不到经济补偿金在司法实践中,只要是员工以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比如“家里有事、个人发展、出去创业”等等,如果公司......


·信息公开不及时的问题有哪些?
      我国行政法明确规定,政府要信息公开,提高公众的政治参与度。政府信息公开,打造阳光政府,让一切信息都变得透明化,才会让老百姓认可政府,才能树立......


·订立合同有什么原则,订立合同的原则有哪些
      订立合同有什么原则,订立合同的原则有哪些一、订立合同有什么原则1、公平的原则在签订合同过程中,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任何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