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变更途经是什么?

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变更途经是什么?
  
  在夫妻双方离婚时,法院判决子女由一方抚养或协议由一方抚养,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发生一些客观原因另一方不再适合抚养子女,另一方请求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情况。变更子女抚养权,方法之一是夫妻双方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若夫妻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只能诉诸于诉讼程序解决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想要诉之于法律途径,又有哪些相关法律依托?
  
  首先,应当明确的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的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离婚后,非抚养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双方可以协议变更,出于对子女健康成长的考虑,夫妻双方协议解决是第一选择。
  
  其次,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非抚养方应另行起诉。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已经不涉及原离婚案件,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的纠正,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之外出现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所以,应当作新的案件向法院另行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6条的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变更:
  
  (1)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 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 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相关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以下情况下,另一方可请求法院变更抚养关系: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如果一方认为与子女共同生活的另一方存在法律上认可的变更抚养关系的情况,应当向法院提供相关证据支持。
  
  根据以上相关表述,我们能够了解到,一方擅自变更抚养关系是法律不允许的,有正当理由的,法律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允许离婚夫妇以协议或诉讼方式变更与子女的抚养关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劳动合同没社保有效吗?
      一、劳动合同没社保有效吗?合同是有效的。因为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保是法律规定必须履行的义务,即使没有写进劳动合同也是必须履行的。如果你单位没......


·酒后劝酒不成斗殴民警怎么处理?
      酒后劝酒不成斗殴民警怎么处理?喝下了过量的酒精就会使人的精神出现失去理智的情况,尤其是朋友聚会的时候为了营造气氛故意劝别人喝酒却被拒绝的时......


·起诉重婚律师怎么收费?
      一、起诉重婚律师怎么收费?刑事自诉案件,自己准备好材料起诉到法院判刑。委托专业刑事律师,费用与律师面谈。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


·一、买卖不破租赁的合同解除权在什么时候可以行使?
      一、买卖不破租赁的合同解除权在什么时候可以行使?买卖不破租赁的合同解除权在租赁合同结束时可以行使,在我们进行租房的时候,一般是需呀签订租赁合同......


·审查起诉阶段开始时间有多久
      审查起诉阶段开始时间有多久1、审查起诉时间,1个月;2、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3、改变管辖的,改变后的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


·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抗辩事由是怎样 ?
      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抗辩事由是怎样?一、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抗辩事由是怎样1、受害人的过错受害人有过错,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


·延期竣工纠纷案件诉讼时效的起算点的确认
      虽然双方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了竣工日期,但实际往往会出现竣工日期晚于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的情况。若发生纠纷,发包方起诉后,涉及时效起算问题......


·租房子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租房子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具体租赁房屋注意事项有:1、注意核对房主身份。租房者首先应请房东出示身份证件、户口本原件,因为现在不少骗子都使......


·误工费的计算方式是什么?
      误工费的计算方式是什么?1、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乘误工时间注:对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


·房屋购销合同范本(完整版)
      房屋购销合同范本(完整版)房屋购销合同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为购销________商品房事宜,经洽商签......


·一、代书遗嘱必须是手写吗?
      一、代书遗嘱必须是手写吗?代书遗嘱不一定必须要求手写,可以打印,但是签名和日期必须遗嘱人、代书人和见证人本人手写,但是打印的遗嘱在认定时存......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