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技巧有哪些

恋爱的时候如胶似漆,为什么结婚以后就判若两人呢?那是因为结婚后两个人每天生活在一起,一些很细微的细节都暴露在阳光下,如果没有足够的爱和包容,矛盾很快就会产生。恋爱虽易,婚姻不易,当两人无法且行且珍惜的时候,还是离婚吧。那么在一次诉讼离婚不成功的情况下,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技巧你掌握了么?
  
  
  一、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技巧有哪些
  
  主要有两个:
  
  1、充足有力的证据。
  
  2、思维客观、逻辑严谨的语言表达能力。思维客观、逻辑严谨的语言表达能力在诉讼答辩中具有重要作用。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什么情形才能多分财产?
  
  如下情形可以要求多分财产:
  
  (1)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2)对方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对方实施家庭暴力的;
  
  (4)对方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什么情形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因如下情形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这里的损害赔偿包括实际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四、夫妻共同债务如何认定?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司法实践中,一般包含如下情形: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7、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8、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9、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如在离婚案件中,如共同债务认定比较困难,可以让债权人先提前诉讼,如上述债务在婚姻期间产生,法院一般会判决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上述债务。
  
  五、如何全面收集证据?
  
  离婚案件中,举证责任分配是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进行分配。离婚案件中,夫妻感情破裂、涉及婚外情、第三者等一方存在过错的情形的证据相对其他方面证据而言是比较难收集的,常见的证据形式有:
  
  1、经常居住地的邻居、朋友、街道或居委会的证明。
  
  2、手机短信。
  
  3、电子邮件。
  
  4、msn、qq聊天记录。
  
  5、录音录像。
  
  6、传真。
  
  7、书面证据。离婚诉讼中,原告的举证责任是非常重的,所以其实前,建议咨询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组织扎实的证据。
  
  恋爱虽易,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我们在这里还是希望您拥有美好的爱情和婚姻,但当两个人的矛盾实在无法调节时,也不要再相互伤害了,或许离婚时最好的选择。有时离婚不会一次成功,需要进行第二次起诉离婚,那么我们整理的“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技巧”希望可以帮到你。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拾得遗失物是占有怎么区分恶意善意
      生活中,有的时候我们在马路上或者是各种场合下都有可能捡到东西。不贵重的可能也就没什么,但是如果你捡到了贵重的东西没有交还给失主,或者是有关部......


·职工的职务专利怎么交易转让?
      职工的职务专利怎么交易转让?职务发明专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单位因工作原因,或者借助单位设备发明的专利,所发明的专利权利归属是单位,但发明人有使......


·一、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手续是怎样的?
      一、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手续是怎样的?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存在两种情况,一种为员工本人不予续签;另一种为员工有续签意愿,单位不予续签。1、合同到期......


·农村房产遗嘱怎么写才有效
      农村房产遗嘱怎么写才有效一、农村房产遗嘱怎么写才有效1、首先,写清楚立遗嘱人的具体信息,例如姓名、性别、年龄等。2、把立遗嘱的原因和有关......


·网贷一两千不还会怎么样?
      网络贷款能够让相关的当事人得到便利,但是有些当事人可能由于个人的私利,长期不关网络贷款,那这样会有什么样的后果呢,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果不......


·外地社保转入步骤有哪些?
      外地社保转入步骤有哪些?1、准备相关材料社保卡(如果还没有,先补办),并确保有余额、离职证明,并确保公司已经把你的社保处于“停用”状态、个人身份......


·民事诉讼法级别管辖标的额是怎么规定的
      民事诉讼法级别管辖标的额是怎么规定的一、民事诉讼法级别管辖标的额是怎么规定的?各省市标准不一,如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


·私生孩子抚养费标淮有哪些规定?
      私生子就是指婚外生子,我国法律规定生子以后父母双方必须给孩子抚养费,知道孩子能独立生活为止。很多人想知道关于私生子的抚养问题法律有没有具体规......


·合同诈骗山东省法院量刑规则具体有哪些
      合同诈骗山东省法院量刑规则具体有哪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山东省高级人民......


·商标续展全部费用需要多少?
      商标续展全部费用需要多少?  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在商标注册有效期满十年前的一段时间内,依法办理一定的手续,延长其注册商标有效期的制度,那么......


·在我国应该如何认定抚养关系?
      在我国应该如何认定抚养关系?现在我国离婚率不断上升,有孩子的再婚者们不可避免的面临着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如何认定抚养关系逐渐成为了一个社会热......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