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继承权公证程序细则是什么 一、继承权公证程序细则是什么?

继承权公证程序细则是什么
  
  一、继承权公证程序细则是什么?
  
  1、填写《公证申请表》
  
  根据申请要求,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
  
  2、提交证明材料
  
  1)法定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若是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或提交住所地公证处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原件。
  
  2)在被继承人(死者)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
  
  3、遗产若为房屋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4)亲属证明。
  
  亲属证明由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构成,可由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或村(居)委员会出具并由乡(镇)人民政府签署“以上情况属实”并加盖印章(原件)。
  
  3、公证员审核材料和《公证申请表》
  
  所有的证明材料齐全了,你就可以将证明材料及有关申请表格交给承办公证员,由承办公证员予以受理。
  
  承办公证员在对你填写的《公证申请表》和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后,会给你出具一份《受理通知单》,你凭《受理通知单》进行有关立案、编号、付费、复印证明材料等事项。千万别遗忘了你的公证费发票。
  
  4、领取遗产继承公证书
  
  二、法定继承权人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事实上,就继承权的问题完全没有必要办理公证,根据自己继承遗产的方式,如果是遗嘱继承的话,合法有效的遗嘱就能证明自己的继承权,没有遗嘱的,国家法律制度是保障继承人的继承权的,根本都无需公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买卖股票的费用有哪些2023
      买卖股票的费用有哪些股票交易手续费主要由3方面构成:佣金(买卖股票都要收)印花税(卖出股票才收)过户费(沪市股票才收)。而其中印花税,目前的政策是......


·开庭前是否一定要收监?
      一、在开庭前是否一定要收监收监是在法院判决犯罪嫌疑人有期徒刑后才会进行的,所以刑事案件到法院后应该是进行审理,而不是对犯罪嫌疑人直接收监。二......


·拖欠工资不签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一些小企业,不仅不和工人签署劳动合同,而且还时常拖欠工资。这样的行为是违反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工人可以到劳动监管部门投诉。经过调查,确定企......


·申请婚姻无效的程序怎样办理
      申请婚姻无效的程序怎样办理无效的婚姻是可以到当地人民法院申请宣告无效的,但并不是申请就一定会被宣告无效。通常需要具备相关的条件,而且还有相......


·公司法规定分公司清算的程序怎么进行
      公司法规定分公司清算的程序怎么进行分公司虽然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如果其经营不善,同样是可以倒闭的,但是在倒闭之前往往就会涉及到清算的问题,这......


·14周岁不满16周岁刑事责任是什么?
      14周岁不满16周岁刑事责任是什么?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只对八种较为严重的犯罪承担刑事责任。已满16周岁的人对所犯的所有罪行承担刑事责任,因......


·协商肇事逃逸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协商肇事逃逸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协商肇事逃逸的法律规定是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工资不发到劳动局要怎么投诉呀?
      工资不发到劳动局要怎么投诉呀?工资不发到劳动局要投诉的话就需要提交仲裁的书面申请书;同时再收集劳动者需要的所有证据;只要自己所提交的材料充分那......


·违法行为构成要件是怎么规定的
      违法和犯罪是绝对不一样的,犯罪行为肯定是违反了我国的法律,而我国公民的某一间违法行为,却不能说当事人已经犯罪,在区别违法和犯罪行为的时候,主......


·员工因为工伤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员工因为工伤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工伤认定后,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该支付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否可以转让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否可以转让具体看情况的。1、建筑工程合同转让的条件(1)必须有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存在为前提,如果合同不存在或被宣告无效,被依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