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骗婚可以要求赔偿吗?

骗婚可以要求赔偿吗?骗婚赔偿怎么算?
  
  一、骗婚可以要求赔偿吗?
  
  骗婚可以要求赔偿。
  
  骗婚行为如果是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的会构成诈骗,受害人因遭受财产损失的,是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进行赔偿的,构成犯罪的,将进行刑事处罚。
  
  遭遇骗婚时,受害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维权:
  
  1、刑事救济途径
  
  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受理材料后发现有犯罪事实,且诈骗金额在2000元以上就应当立案侦查。
  
  若犯罪嫌疑人已经逃匿,公安机关有可能无法在短时间内将之追捕归案,由于骗婚行为的特殊性,所以有可能造成其骗婚行为无法从事实和法律层面进行认定,进而受害人的婚姻关系也无法定性,势必造成该骗婚婚姻关系长期处于待定性状态,期间受害人将无法重新缔结新的婚姻关系。
  
  2、民事救济途径
  
  如果当事人选择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立案后,查明涉及骗婚事实,因涉及诈骗犯罪,法院应当立即中止诉讼,并将案件移送到公安机关处理。这样又回到了前文所述刑事救济的困境。
  
  
  
  
  二、骗婚赔偿怎么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出现骗婚的行为时,受害人可以请求的赔偿包括财产损失赔偿,离婚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等。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
  
  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第一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受害人发现对方是骗婚的,如果造成财产损失的,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损失,造成精神损害的,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骗取彩礼的,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三、骗婚赔偿协议书怎么写?
  
  离婚赔偿协议书
  
  协议人:姓名,性别,××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市×××路×××号。
  
  协议人:姓名,性别,××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市×××路×××号
  
  协议人双方于××年 月 日在××区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已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1、××与××自愿离婚。
  
  2、儿子/女儿××由××抚养,由××每月给付抚养费××元,在每月××号前付清;直至付到18周岁止,18周岁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
  
  3、夫妻有座落在××路××号的××楼房一套,价值人民币××元,现协商归××方所有,由××方一次性给付××方现金××元。房内的家用电器及家俱等等(见清单),双方同意作价××万元,归××方所有,××方向××方支付××万元。
  
  4、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若有共同债务,根据双方协商好的填写在下面就行)
  
  5、××可在每月的××接儿子/女儿到其居住地,于××送回××居住地,如临时或春节探望,可提前××天与××协商,达成一致后可按协商的办法进行探望。
  
  6、因男方有家庭暴力(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因此,男方一次性赔偿女方×万元人民币。
  
  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协议人:
  
  协议人:
  
  年 月 日
  
  骗婚赔偿协议的书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标题。可以写“赔偿协议书”五字。
  
  2、订协议双方的基本信息。
  
  3、正文。正文包括开头、主体两部分。开头是交待签订协议的目的、原因、依据。主体要求就协议有关事宜作出明确的、全面的说明,尤其要着力写好协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落款应写明订协议双方单位的名称,并加盖公章。必要时还得写上鉴证单位和公证单位的名称,并加盖公章。最后写上签订协议的日期。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行贿人在追诉前投案自首的可以从轻处罚吗
      一、行贿人在追诉前投案自首的可以从轻处罚吗?行贿人在追诉前投案自首的可以从轻处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嫌疑人,法院可......


·一、男的提出离婚后反悔是否可以撤诉?
      一、男的提出离婚后反悔是否可以撤诉?起诉离婚后原告若是反悔了可以申请撤诉,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


·信访能否中断诉讼时效?
      信访能否中断诉讼时效?通过向相关行政职能部门进行信访的方式主张权利,属于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


·一、监护人的权利是什么以及义务有哪些?
      一、监护人的权利是什么以及义务有哪些?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监护人必须承担以下职责:1、供吃、穿、住、医疗等条件以保障未成年人得以生存和身体......


·一、患有抑郁症影响抚养权吗?
      一、患有抑郁症影响抚养权吗?不一定。关于孩子由谁抚养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双方条件进行判决。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


·一、出租人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一、出租人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条件有哪些?(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3)将承租的房屋擅自......


·不同辈分的男女能不能结婚
      通常我们说男女结婚的都是在同一辈分的情况下,于是有的人就质疑了,要是属于不同辈分的男女,那么是不是就不能结婚了呢?很多时候说到辈分都是在亲属......


·两人合伙协议模板是怎样的
      两人合伙协议模板是怎样的二人合伙协议书范本甲方:姓名,身份证号(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姓名,身份证号(以下简称乙方)协议签约地点:一、概......


·哪些行为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哪些行为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哪些行为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一下六种情况不构成肇事逃逸:除了哪些情况可以被认定为肇事逃逸外,交管部门还对哪些......


·私分国有资产罪刑事责任应该怎么承担?
      私分国有资产罪刑事责任应该怎么承担?一、私分国有资产罪刑事责任应该怎么承担?私分国有资产罪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行政处罚法证言有哪些要求?
      行政处罚法证言有哪些要求?证人证言。证人证言是了解行政违法行为的人,以口头或书面的方式向行政机关或组织所作的陈述,是行政处罚中使用比较普遍的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