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鲁南高铁临沂段进入征地拆迁阶段应注意哪些问题?

鲁南高铁临沂段进入征地拆迁阶段应注意哪些问题?
  
    征地拆迁律师团留意到,山东某市政府召开了鲁南高铁临沂段征地拆迁工作动员会,会议上对鲁南高铁前期工作进行了总结,安排部署鲁南高铁临沂段征地拆迁工作任务。
  
    据了解,根据鲁南高铁临沂至曲阜段初步设计,该段线路在临沂境内93公里,永久性占地4300余亩,临时用地1500余亩,拆迁房屋近35万平方米,农用地清表1200余亩,“三电”及管道迁改350余处,迁移坟墓1959座;征迁总费用超过20亿元,涉及兰山、费县、平邑3个县区、10多个乡镇。目前,省里已经对高铁初步设计进行了审批,项目先期用地红线图已确定。市政府办公室专门下发通知冻结红线内有关作业和手续办理,市里也制定下发了征地拆迁工作方案,工作的范围、任务、标准、要求,都一一落实到了具体责任单位。这次征地拆迁工作的组织形式,是以县区为单位来组织开展。
  
    鲁南高铁临沂至曲阜段征地拆迁完成时间是10月底前,完成农用地清表和70%以上的征地拆迁任务,完成项目建设用地手续和开工报告批复,达到施工企业进场施工条件。12月底前,完成全部征地拆迁任务。
  
    征地拆迁律师团建议在拆迁征地过程中做到“六项注意”:
  
    1、注意:熟知拆迁办公现场“十项公示”内容,充分了解拆迁政策,维护合法权益。
  
    “十项公示”内容如下:拆迁法规规章;房屋拆迁许可证;房屋拆迁公告;拆迁工作人员;安置房平面图;安置方案;拆迁补偿项目公示表;办公时间和办公制度;房地产评估报告;拆迁协议书格式样本。
  
    2、注意:拆迁工作人员须佩证上岗。对未佩带拆迁工作证或佩带证件与拆迁公告规定的拆迁单位、拆迁地址、有效期限不符的,被拆迁人有权拒绝与其商谈拆迁补偿安置事宜。
  
    3、注意:动迁会上,拆迁户可充分运用法律所赋与的权利,积极、踊跃地参加抽签,确定评估机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特别说明:拆迁规模在十户以下的拆迁项目,可以分户评估;其评估机构的确定,可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协商或通过抽签予以确定。
  
    4、注意:明确评估内涵。房屋拆迁评估包括分类评估和分户评估。分类评估是对被拆迁房屋和安置房屋房地产市场平均价格的评估;分户评估是对被拆迁房屋和安置房屋按户进行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的评估。
  
    5、注意:评估价格争议处理方式。
  
    拆迁当事人在分类评估的基础上达不成一致意见,可由拆迁当事人共同委托一家评估机构,进行“分户评估”,以分户评估的结果作为补偿标准。
  
    如对分户评估不满意,进入行政裁决程序后,成都市房屋拆迁管理处将对评估价进行审查,必要时请成都市房屋评估专家鉴定委员会进行价格鉴定。符合规定的,以分户评估结果作为裁决依据;不符合规定的,将责令原估价机构重新评估或另行指定估价机构评估,其费用由原估价机构承担。
  
    6、注意:未达成补偿安置协议解决方法。
  
    律师观点:
  
    在征地和拆迁的过程中,部分当事人由于拆迁征收阶段正在前期,很多事项并没有引起相应的重视。比如在告知后进行评估的阶段,虽然对于结果不太满意,但由于没有切肤之痛,并没有提起复议或者申述,结果在后期政府送达补偿方案的时候又对结果不能接受,往往错过了在前期解决问题的时机,不仅增加了提高补偿的难度,并且也会付出相应的成本,律师建议在前期如果有什么地方不太明白,可以打电话咨询律师,规避不必要的风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申请著作权海关备案须提交的文件
      1、必须提交的文件  (1)著作权海关保护备案申请书(签章);  (2)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  申请人为自然人:个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签章并注明......


·公司辞退员工补偿三个月工资吗
      公司辞退员工补偿三个月工资吗?1、符合法定条件的就不需要支付补偿金,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


·角色名称著作权保护吗?
      角色名称著作权保护吗?1、“作品”名称和“角色”名称不构成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作为作品名称无法体现完整的文学艺术作品内容,不属于著作权法意义上的......


·交通肇事逃逸自首要拘留吗
      交通肇事逃逸自首要拘留吗交通事故逃逸,第二天自首,对方轻伤,不用拘留的。会按如下规定处理罚款和扣12分的二、肇事逃逸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


·无效的离婚登记情形有哪些
      无效的离婚登记情形有哪些1、一是离婚双方的当事人不具有行为能力;2、二是离婚双方的当事人意思表示不自由;3、三是离婚双方的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内容违反......


·离婚女方不能生育变更抚养权可以吗
      离婚女方不能生育变更抚养权可以吗?1、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果协商不成时,还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请求人民法院进行裁决。一方要求变......


·民间借贷中 债权转让的由那个法院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以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


·在我国办理结婚登记要什么条件
      男女想要成为合法夫妻的,则必须要按照《婚姻法》中的规定,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到相应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结婚手续才行。那究竟在我国办理结婚登记要......


·在法院认罪是否会从轻处理?
      在法庭上很多人都会选择在一审判决的时候对自己的罪名供认不讳,这样的话法院的判决很快就会下来,那么这样对量刑有没有帮助了?下面就由本站我们来为您......


·一、离职证明跟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一、离职证明跟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劳动者在单位离职时,单位开具的证明。一般情况下都是单位出具,然后去当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划分由有过错的一方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划分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比例分担责任:(1)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2)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