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因为疫情破产,产生的劳动纠纷该怎么办?

因为疫情破产,产生的劳动纠纷该怎么办?
  
  1、为节约成本,被企业裁员之后,补偿是怎么计算的?
  
  经济性裁员的补偿按照劳动法第47条的规定,由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支付相当于员工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2、如果被裁,补偿金中是否包含每月应有的补助和奖金?
  
  经济性裁员可依法获得经济性补偿金,经济性补偿金的计算标准应当按照被裁员工之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收入计算,这里的平均工资收入中包含:基本工资、津贴、奖金、计时工资、计件工资等,而非单指基本工资。
  
  3、员工被调岗,新岗位不想去,可以不去吗?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这也意味着,在劳动合同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调整岗位作为合同变更的重要内容,须满足两个基本前提:
  
  双方协商一致;
  
  采取书面形式。二者缺一不可,用人单位若没有经过协商一致而单方调岗,员工有权拒绝。劳动合同应当按原约定继续履行。
  
  4、员工不服调岗拒不到岗,可否认定为旷工?
  
  如果员工在不愿意调岗的情况下,拒绝去新的岗位上班,这很容易被企业以旷工为由行使合同解除权利。但是以旷工之名行使合同解除权需要有两个重要前提:
  
  第一,岗位调整是合法合理的,有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假如岗位调整不具备合理性,其纪律处分也就失去了先行的依据。第二,员工的行为属于“旷工”,旷工一般是指:除有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职工无法履行请假手续情况外,职工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又不按时上下班即属于旷工。
  
  所以,对于员工不服从调岗,企业应当注意审查调岗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同时不急于做出处分决定,在双方处于争议状态(特别是员工已申请仲裁)的情况下,单方的处分行为往往会被认定为无效。
  
  5、一旦被用人单位裁员,劳动者应该怎么办?
  
  如果不幸成为用人单位中裁员中的一位,那么需要分清楚的是公司是不是违法裁员?用人单位在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只需要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如果不依法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
  
  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与劳动者的合同,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主张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
  
  6、所谓的赔偿金和补偿金有什么区别吗?
  
  从主张依据的法律基础上看,赔偿金是基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而承担的责任,经济补偿是用人单位在合法情况下单方面决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承担的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出现什么情况属于医疗过失
      出现什么情况属于医疗过失第一种情况是技术过失这种过失是指根据医务人员的相应职称或相似情况下的一般水平,由于能力不及或经验不足而在诊疗护理工作......


·处罚通知单的格式
      处罚通知单的格式别以为处罚通知单就可以随便写了,这些都是有法律规定了格式的,不然就不能叫做处罚通知单了,正所谓有条有理才能够让您心服口服,......


·如何证明诉讼时效中断?
      如何证明诉讼时效中断?通过收集一些证据证明诉讼时效中断,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请求(权利人直接向义务人作出......


·乡镇企业改制中的问题有哪些需要注意的
      我国的乡镇企业几乎全部都是由以农民集体成员共同投资的,乡镇企业当中的劳动力资源非常的有限,实际上大多都是属于农村剩余的那些,因为乡镇当中更多......


·其实在生活当中有很多司机在喝酒以后开车都抱着一丝侥幸的心理,
      其实在生活当中有很多司机在喝酒以后开车都抱着一丝侥幸的心理,有一部分人认为自己的酒量比较大,喝一口或者喝半斤都构不成醉驾的标准。其实按照我国......


·间接代理和行纪合同有什么不同
      间接代理和行纪合同有什么不同第一,主体不同。在间接代理合同中,法律对代理人的主体资格没有特别的限制规定,只要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即......


·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幼苗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的管理制度。国家历来对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严厉禁止,并先后发布了一系列的法规、法令和通知。如......


·判定婚姻无效的情况有哪些
      什么情况可以判定婚姻无效《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重婚违反了我国......


·一、工伤劳动合同到期还能获得赔偿吗?
      一、工伤劳动合同到期还能获得赔偿吗?工伤劳动合同到期还能获得赔偿的。只要是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受伤被认定为工伤的共是可以向用人单位申请享受相应......


·公司无故辞退员工怎么赔偿公司要辞退员工
      公司无故辞退员工怎么赔偿公司要辞退员工,必须具备上述的法定事由,在履行了提前30日的通知义务或者另外支付给员工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费后,方可解除......


·盗窃可以缓刑么
      我国刑法对盗窃这种违法犯罪行为的处罚有明确的规定,如果盗窃的涉案金额很小或者没有什么恶劣的情节,那么可以只是短暂的拘留处罚。如果盗窃他人或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