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什么是无效合同

什么是无效合同
  
  一、什么是无效合同
  
  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赋予其法律效力。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二、合同无效是否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是的。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也就是说,合同无效的救济方式就是返还原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不存在赔偿违约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离婚后的财产分配问题怎么认定?
      离婚后的财产分配问题怎么认定?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


·一、服务业误工费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服务业误工费赔偿标准是什么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定......


·工伤鉴定什么时候做,需要哪些资料
      有的劳动者受了工伤之后,往往不及时去做工伤鉴定,等到后期去进行工伤鉴定时,却被告知自己已经超过了工伤鉴定的时间,工伤鉴定机构已经不再受理了,......


·赡养父母是我们的法定义务
      赡养父母是我们的法定义务,父母抚养我们长大,我们照顾父母老去,父母的爱是无私的,从小细心的呵护我们,我么应该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履行自己的义务,......


·民事诉讼法中止审理的情形是怎么规定的
      民事诉讼法中止审理的情形是怎么规定的民事法庭一旦开始审理某件民事纠纷的时候,一般情况下都会按照民事诉讼法当中的相关流程,依法审理,最后作出裁......


·债权人占有债务人的财产合法吗?
      债权人占有债务人的财产合法吗?在民间借贷中,经常发生债务人违约,无法偿还债务的情况。这个时候债权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比如以诉讼的形式......


·月中旬辞职有这个月工资吗
      有,工作不满一个月的工资就是日工资乘以出勤天数。解除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未支付的,劳动者可向劳动保障行政......


·一、出轨方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应如何分割?
      一、出轨方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应如何分割?出轨可以认定对夫妻感情破裂存在重大过错,在起诉离婚的时候可以主张损害赔偿,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少......


·欠钱十多万不还怎么办?
      欠钱十多万不还怎么办?欠钱不还只能走法律途径解决,如果解决不了就应当分析具体情况。1、首先写好起诉书,到其户籍或者住所地法院起诉;如果已起诉并......


·办理他项权抵押资料有什么?
      在我们买房子之后,我们需要办理他项权利证,那么办理他项权抵押资料有什么?办理他项权抵押资料有什么是需要一下几项的:包括房地产抵押申请表,抵押......


·土地使用证更名哪里办?
      土地使用证更名哪里办?一、土地使用证更名哪里办?土地使用证更名手续需要到国土资源部门办理,具体来说办理土地证更名的程序如下:1、签订土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