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工作人员被判刑后有养老金吗?

工作人员被判刑后有养老金吗?职工是因违反法律、法规而被判处劳动和生活的单位职工。单位还被判处为员工提供养老金购买和支付义务。还有养老金?《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规定,企业职工在申请退休后,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为15年(含缴费缴费年限)。如果您是由个人投保人退休,那么当您符合领取保险金的条件时,您将向社会保障局报告核实,并向劳动保障局报告批准办理退休(养老)手续。也就是说,被判刑后,如果在职员工缴纳了15年的养老保险费,并且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就可以领取养老金。只要缴费年限累计至15年,且符合以上规定的退休年龄,即可领取。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五、本决定实施后,参加工作的职工在退休满15年后,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退休时的基本月养老金标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0%。个人账户的月退休金标准是其账户上的存款总额除以120。个人退休后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不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在本决定实施前已退休的人员,仍按国家原规定发放养老金,并将实施养老金调整措施。各地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规定,进一步完善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并认真落实。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不动产抵押权的设立问题有哪些
      不动产抵押权的设立问题有哪些一、不动产抵押权的设立抵押合同是抵押权设立的原因,抵押权设立是合同当事人履行抵押合同的结果,因此仅有抵押合同并......


·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税税率须知
      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税税率须知非居民企业转让居民企业股权,一般会涉及到企业所得税,其在纳税义务的确定、税款金额的计算、申报缴纳的方式等方......


·刑事诉讼法再审条件是什么?
      从我国司法实践的历程来看,案件审判的正确率不可能达到百分之百,近几年媒体发布了几起冤案和错案的报道,受害人及其家属也依法申请了国家赔偿,为了......


·寒假工没有劳动合同
      寒假工没有劳动合同寒假兼职不是必须有书面劳动合同,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可以口头约定工资要按实际工作日结算,否则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者申......


·最新婚姻法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离婚的时候需要对财产进行一定的分割,为了减少纠纷所以法律专门为了财产分割进行了法律规定,这样可以让离婚的夫妇可以有法律依据,减少争议,方便法......


·父母离婚协议财产归孩子可以吗?
      父母离婚协议财产归孩子可以吗?可以将部分赠与给子女。一般情况下婚前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共同财产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夫妻在婚姻关系......


·父母离婚子女由谁抚养
      父母离婚子女由谁抚养1、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由母亲抚养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母亲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的,也可随父亲生活:(1)母方患有久治......


·上海厂房拆迁补偿多少钱一平米
      上海厂房拆迁补偿多少钱一平米随着我国城镇建设的加速发展,很多地方面临的厂房拆迁的问题,同时国家也会给我们相应的补偿来弥补拆迁给我们带来的损失......


·以盗墓追究的罪名会如何处罚?
      以盗墓追究的罪名会如何处罚?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


·工伤伤残十级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人身受到了损害的,如果经过专业的认定确认构成了工伤,那么之后就可以根据实际造成的损害情况活动相应的工伤赔偿。其中工伤十级算......


·委托合同终止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1、当事人任意解除委托合同的后果。委托合同的任何一方当事人都有权随时解除委托合同。但是,如果因解除委托合同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自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